一、《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以下简称本定额)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 规定,结合我省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是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本定额包括:
第一章绿化种植工程
第二章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工程
第三章园路及园桥工程
第四章园林小品工程
消耗量定额是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完成-个规定计量 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除定额允许调整外,不得以具体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结(决) 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依据;是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决)算的依据;是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及管理、投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园林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街道绿地、专用绿地及小品设施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对境外工程计价的,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