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通用条款4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0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13
第四部分 合同版本另附
第五部分 工程量清单另附
1.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建设工程装饰 壹级施工企业资质、设计配合乙级资质以上。
1.2项目经理应具备 壹级 建造师。中标后必须由投标项目经理亲自在现场组织施工,禁止挂靠单位投标和中标后转包或由其他项目经理替代在现场组织施工。如有违反,经有查实,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责任和由中标人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1.3投标人的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和其他要求,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中确定。若投标文件中的资信部分和项目经理与招标人资格预审阶段不一致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变更原因和变更状况,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4投标单位应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
1.5投标项目部近3年内承建过与本次招标同类的项目并获较好业绩。
1.6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支持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