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代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其他按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须知要求执行。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海安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将给予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