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参加投标者,必须已通过资格预审,且已收到招标邀请书的单位。
2.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3. 本施工招标(合同)文件及答疑书面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同为合同附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4. 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地下、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但投标单位必须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且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若提出此类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