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内容:土建(含装修)、采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同时须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规费计取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原件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到招标人通知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到××区招标办办理招标申请盖章时,必须同时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投标人未办理投标资格申请书审查(××区招标办盖章确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