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标两部分)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招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