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招标文件设定的评审参考价土建、其他工程8%,装饰主材、卫生器具、灯具、设备15%的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差价保函,高于上述规定土建、其他工程8%,装饰材料、卫生器具、灯具、设备15%,应出具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