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无编号。
2.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应具体明确(办公楼、1与2#厂房、A与B宿舍楼等项目,土建与安装)。
3.招标文件中,采用定额及文件应明确(应与预算说明一致)。
4.招标文件中,中标公示期,应予明确天数。
5.招标文件中,指定材料品牌,应提供具体调查报告。应同一档次的产品。
6.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第23.2条,应增加 “同时报告石狮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否则不予调整”。
7.招标文件中,竣工验收与结算,应增加“按狮财预[2010]25号”文件执行。
8.预算说明中,【2007】15号文件应不包括在内。
9.预算说明中,土方外运,应为包干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