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必须压证上岗,不得擅自变更,必须24小时住守工地,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被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和投标文件一致,且对项目组织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实行现场考勤制度,项目组织机构主要人员每月出勤率要求不少于20天: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月出勤少于20天,按2000元/天处罚,连续两个月每月不足15天,招标人将视承包人违约,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并清退出场。
其他主要人员每月出勤少于20天,按1000元/天处罚。
5.2.6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监理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