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4.2.严格控制房间净高偏差、同一房间墙角的净高偏差、房间净尺寸偏差、同一房间的大小头偏差均不大于1.5cm,如超出1.5cm乙方无条件整改至甲方约定1.5cm内,同时向甲方交罚金5元/m2(未达到甲方标准的单栋建筑面积)。
各工种施工工人数必须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避免因人员安排不当,造成延误工期,或盲目抢工,影响工程质量。
6.2.劳动力安排要考虑施工工人籍贯,必须保证大秋、麦收期间,留有足够的施工人员,并且能满足工程正常施工的要求,不影响进度.乙方应向甲方给与承诺,未满足要求并导致工程停工5天,将扣除工程总款的2%,因麦收、大秋导致单栋停工超过15天将给予撤销合同的处分,乙方同时向甲方交纳200元/m2罚金(在结算中扣除),乙方必须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5日内人员撤场,乙方脚手架存留现场交由进场施工企业接管,脚手架租赁费按现行市场价格由进场施工企业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如乙方5日内未撤场,甲方将强制执行,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撤场后30天内甲方完成乙方的工程结算,并在次月支付至甲方核定的工程造价的95%,5%尾款在工程竣工之日起2年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