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城市次干道标准改造,道路全长700米,宽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全路段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拓宽面积710平方米,配套实施给排水、绿化、照明和交通标志标线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