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1 配电箱位置具体位置由甲方自定,施工前必须核实过供电地点后可施工;
1.2 室外灯具之间的连接采用专用室外防水线盒安装联接;
1.3 电源电缆的PE线须重复接地,接地电阻须小于10欧姆,配电箱,灯具等金属外壳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须小于10欧阳,接地极埋深1米;
1.4 照明灯具有甲方定,照明光源除特殊要求外均采用节能发光源
1.5 工程质量等级以政府质监部门评定为准,达不到合格等级标准,承包单位应自费进行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1.6 本绿化种植工程要求供应的乔木、花、灌木都须无病虫害,未受污染和损伤,植株应分枝良好根系旺盛,每株植物的根系应主根、次根比例适宜。所有苗木、草皮成活率要求达到100%。
1.7 招标单位要求本工程中的绿化工程的质量达到《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00)的合格等级以上(含合格)标准。
1.8 建设单位委托授权专业监理公司进行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全面监理,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植物检疫凭证、土壤成分分析检测凭证、材料合格证等证书和各类工程施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