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文化旅综合体项目位于XX办事处,二标段总建筑面积129836.5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土石方20万;2、住宅(2-3#、2-6#、2-7#、2-9#)44483.7㎡;3、商业综合体10727.64㎡;4、商业裙楼17842.62㎡;5、城门楼215㎡;6、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8244.73㎡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
1)预付款:无预付款。按相关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保险费等,由承包人自行筹集资金缴纳。缴纳标准按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关规定及施工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2)进度款:1)完成项目于整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审计单位审核的实际完成工程价款75%的工程进度款;2)后续工程按月计量,次月10日前支付审计单位审核的上月实际完成工程价款75%工程进度款;3)工程竣工验收且交付使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核单位审核的实际工程价款的85%;4)项目审计决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决算价款的97%;5)按决算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开始,2年内无息支付;6、以上各支付工程款节点,如未按期支付,逾期未支付部份按综合年利率不高于7.35%支付利息。
履约担保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目录
第一卷..........................................5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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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14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