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担保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85%的,须缴纳低价担保金,担保方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等方式,担保额度=(最高投标限价*0.85-投标人中标价)*3。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按招标人发出的〔低价风险担保缴款通知书〕要求,采用上述任意一方式将低价风险担保金从中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至招标人指定的专用账户内。中标人应将银行转款凭证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中标单位凭〔低价风险担保缴存确认函〕才能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合同签订前缴清低价风险担保,退还在合同谈判时予以约定(如有),中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缴纳低价风险担保金的或拒缴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风险担保金应在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并完成相关手续,1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投标人以低于最高限价85%中标的,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均必须到招标人处签订合同。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