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澄清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进行确认。
3 招标人认为澄清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出澄清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修改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进行确认。
3 招标人认为标书修改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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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