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施工员负责完成的施工项目,要求质量等级不低于土建工程所达到的质量等级。
1、安装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被核定为不合格的,由公司处于工程造价的5%~30%的行政罚款,公司保留进步向该安装工程项目承包者追究边带民事责任的权利。
2、安装工程项目因工期拖延或验收手续不齐被甩项验收时,公司有权责成限期验收,并处于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3、安装工程项目因工程质量总是被行主管部门罚款,公司将就本事项另行处于该罚款的1—2 倍的相应处罚。
4、安装工程项目因分部质量等级评定达到优良等级现时影响单位工程项目的质量等评优时,由公司处于工程造价的3%~5%的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