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结合国内工程造价的实践,对室内装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作了探讨,分析了目前室内装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特点,并提出了建立室内装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体系的措施,从而有效的进行室内装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制。

 
为了满足现在社会快速发展需求,房地产项目由原有的毛坯房时代步入了室内精装修时代。室内装修已从一线城市的大型地产商开始向全国性扩张,延伸到了西北地区。精装修房屋满足美观、舒适、耐用要求,又为使用者节约时间,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有利于精细化、专业化,并能使工程质量达到保证,受到了使用者的热烈欢迎。
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过程可以分为:投资决策、设计、施工及验收、竣工决算等几个阶段。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工作应贯穿于各个阶段,但在不同的阶段,造价控制工作的重点和效果完全不同。精装修阶段的标准造价甚至超过原毛坯房的造价,室内装修部设计也需要按照上面几个阶段进行。据统计,各个阶段的工作对整个项目造价的影响分别为:投资阶段75 %~95 % ,设计阶段35 %~75 % ,施工阶段5 %~35 % ,竣工决算阶段0 %~5 %。显然,影响工程投资的最主要阶段是投资决策、设计阶段。设计最终形成的方案和图纸对室内装修的施工和建筑将来的使用具有重要的影响。由于工程量由设计决定,因此设计决定了室内装修在建造阶段的各种要素成本,如材料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机械设备成本等。室内装修设计是否恰当适用,也会对使用者的使用和维修造成影响。所以说,设计决定了装修寿命周期成本, 室内装修设计阶段理所当然应成为造价控制的重点阶段。文中结合国内工程造价的实践,谈谈对室内装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一点粗浅认识。
1  室内装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特点
1.1  限额设计的不足
    限额设计来自于按费用设计的思想和方法。该方法要求将费用确立为设计参数,要求在设计过程中要确立严格的费用目标,并且通过在性能、费用、进度间进行权衡方式对系统的费用予以控制,使之达到既定目标;费用作为一个关键的设计参数,要连续不断地予以审核。限额设计在一定阶段一定程度上很好地解决了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技术与经济统一的关系。但限额设计也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
1) 被动地实行限额设计。
2) 过分强调限额设计的重要性,使得价值工程中有两条提高价值的途径在限额设计中得不到充分利用,即造价不变,功能提高;造价提高,功能有更大提高。
3) 限额设计的限额考虑的是一次性投入,对项目建成后的维护使用费,项目期满后的报废拆除费用很少考虑,这样就可能出现限额设计效果较好,但项目的全寿命周期费用不一定很经济的现象。
1.2  标准设计意识不足
经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建筑、结构和构件等整套标准技术文件图纸,称为标准设计。
标准的工程设计,来源于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优秀设计,它适应我国的自然条件和技术发展水平,能合理地利用能源、资源、材料和设备,体现施工、生产、使用和维修的要求。它是在设计阶段有效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的重要方法。具体表现在:
1) 标准设计有较强的通用性,能大量重复使用,节约设计费用,比较经济,且大大加快设计图纸的供给,缩短建设周期;
2) 构件的标准设计,能使工艺定型,容易提高工人技术,且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及统一配料,节约用料,有利于构配件生产成本的大幅度降低;
3) 可以使施工准备和定制预制构件等工作提前。在我国现阶段应是“只要有条件都应该编制标准设计,推广使用”。
    然而,现行的设计中标准设计和规范使用的情况并不理想。除了有的规范本身存在一些不足外,大多数的设计单位仍然停留在“构件—设计—绘图”的模式,标准设计和规范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停留在指导性文件的表层,并没有发挥现有标准设计和规范应有的价值,其在降低工程造价方面也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1.3  设计华而不实,可操作性差
    一个优秀的室内装修设计方案,不仅应在设计中有独特的构思,而且在经济分析上也要占有优势。然而在工程实践中,设计过程中更多的是考虑了设计方案的新颖、美观、功能的完善等,而对于经济分析即便有所考虑,但是花费的功夫甚少。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的特点造成的影响。在我国设计单位从事设计工作的人员,大多数都是专职的做设计,较少具备施工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对新技术、工艺、了解不够,大量选用新材料的华而不实,即追求豪华、奇怪的高档而忽视经济性原则。难免出现选用材料购买困难、价格高、工艺可操作性差的问题。而现行的设计规范对于方案的优化、材料的选择、投资效果、减少施工风险和施工成本等方面,既没有明确的控制办法,也没有考核标准,设计单位业务考核也不包括该方面的内容。另外,设计结果还存在不仔细、不周全现象,结果等到施工图设计阶段才发现有漏项,特别是如果施工图与实际脱节,在施工中会逐渐暴露出来,甚至出现无法继续施工的现象,只能采取补充、变更、修改设计等措施,既造成浪费又影响工期和施工质量,降低了投资效益。
1.4  设计监督和风险制度不全
    虽然设计监理在我国存在时间已经不短,但还是经常发生不严格按照监理规范行事。在国内虽已经提起设计风险制度,但相应的可操作的规定仍然未出台,从理论上来说设计单位对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在现实的案例中,充其量也不过是退还部分设计费而已,很少承担其他责任。综上所述,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不足,有设计方面制度不全,也有设计单位自身水平不高等原因,在多方面的共同作用下,该阶段的造价控制存在着很大的不足,有待改进和加强。
 
2  建立装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体系的措施
2.1  实行设计招标或方案竞赛
    实行设计招标或方案竞赛不仅能从中选择出设计费用较为合适的设计方,而且对设计方案的效果、技术、经济、功能等进行分析评价,有利于拿到效果好、经济的方案。
2.2  设计单位应主动控制造价
    设计单位不应仅仅停留于“设计优化”的口号上,而是要引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环境影响、施工及使用期安全、使用功能等多目标系统。设计单位建立装饰材料名单目录,将室内装饰材料进行分类专人管理,日常设计工程中积累资料,包括样板、图片、供应商、产地、性能、价格等,为以后设计提供资料库,对新材料新工艺及时更新。在设计工程中,把握建设单位意图对装修标准进行揣摩,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设计,选用相应档次材料。
    另外设立装饰材料部,由材料和预算组成,定期询价机制,做好材料价格更新,为设计师提供装饰材料层次选择依据。
2.3  加强限额设计中的动态管理
    建立装修设计的动态管理系统,掌握投资额与目标值对比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投资控制在目标值以内,同时可以利用计算机掌握市场信息,缩短各种与造价工作相关的流程。
2.4  制定与强力推行设计索赔与设计监理等制度
    设计索赔与设计监理是工程设计所必须的制度和约束,只有建立详尽合理的管理制度,人们对设计的重视程度才会有整体性的提高,对工程设计的质量、经济等也将有更好的保障。设计索赔制度的建立和加大索赔度是切实保障设计质量和经济性的必要约束。目前,我国推行的咨询工程师(投资、造价) 在一定程度上为该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具体思路。
2.5  加强设计变更管理
    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减少变更。一般来说,设计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但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应尽可能提前实现。因为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损失越大。如果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需修改图纸,其他费用还未发生,损失有限;如果在采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而且设备、材料还须重新采购;如果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甚至是初步设计阶段。
 
3  结语
在室内装饰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有效的。加强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无疑会对降低整个工程造价起到一个决定性的作用。但并不是说,控制好这一阶段就等于控制了整个工程造价,还必须结合其他阶段以做到整个室内装饰工程造价链条的控制,尤其要注意加强与建设项目生产与运营维护阶段的相关联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