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方法

  
  吴佳
  
  (辽宁金帛湾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造价由原来的静态管理,改为动态管理。为此,审价机构需根据国家政策,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审查,这对工程预结算审核人员合理确定工程预结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增加了审价机构对审价人员业务监管的难度。本文从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着手,分析了工程造价预结算管理的现状,总结出预结算审查的步骤,文中的相关做法对工程造价审核具有一定的作用意义,仅供同行业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方法
  
  1、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
  
  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是以国家、行业或地区的统一定额为主要基础的、它包括工程造价定额工程造价费用定额、造价指标、基础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各有关工程造价的经济法规、政策等。是国家对工程建设进行预测、决策、宏观调控的手段。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了现行的招标工程的标底价、投标报价和施工图预算得计价方法,具体内容有两方面:
  
  1.1工料单价单位估价法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成本单价,按现行计价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预算价格确定。其他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价差、税金等按现行计算方法计算。这也是我国目前通用的计价方法。基本做法是:由国家颁布制定基本建设工程投资计算规则、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定额)、取费标准、材料和设备价格、编制办法等,工程造价的确定主要是按设计图及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统一的定额与单价,计算出工程直接费,最终确定工程的造价,由施工单位承建,并在竣工后编制出结算和决算,经审核后即为工程的最终造价。
  
  1.2综合单位估价法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全部费用单价,既包括按计价定额和预算价格计算的直接成本,也包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工程造价预结算管理的现状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近年来,我国正以有力而坚定的步伐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市场经济的大潮正迅速改变着中国的面貌,改变着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新的体制、新的目标要求用新的经济理论去指导我们改革的方向。但是我国工程造价的总体水平不高,且实际上企业长期亏损,生存艰难,由于我国施工企业的利润,并不能完全作为利润来使用,同时工程造价的成本构成也受到严重影响。
  
  建筑工程造价应遵循经济规律,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各类工程造价能合理估算和确定,并且运用技术和经济的方法对各类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以使工程的投资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建设工程造价结算的审核
  
  加强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注重从下面四个方面入手:
  
  3.1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作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为依据,工程的工期、质量、建材价格、奖惩等规定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作为依据,而具体施工中的动态进展,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等都要有相关的资料佐证才能进入结算。一言以蔽之,没有完全齐全的资料所做的结算是不完善的,而没有完整齐全的资料所进行的审核就会得出不准确的结论,达不到审核所要达到的目的。
  
  3.2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
  
  工程量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①施工企业为加大费用,有意增加工程量或夸大施工难度。②有些变更的项目仍按原定项目进行结算。③多方施工的工程项目,有时会出现各方都把自己承担的部分工程作为整体工程进入结算。
  
  上述几种情况在结算时审核时经常发生。对于多报的工程量要扣除,否则就直接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同时对于漏报的工程量,在反复核实后,本着事实就是将漏报的工程量增补到结算中去,避免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失。
  
  3.3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以忽视
  
  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究其原因:①人为提高或降低规格。②错将定额中包含的工作内容分离多估冒报或少估漏报。③在核算时不按规定的定额单价换算。④补充的定额单价缺乏依据,也没有经过批准就直接进入结算等等。因此,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
  
  3.4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
  
  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时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其他费用大体分四类:①施工中发生的费用。②政策性规定的费用。③市场波动发生的材料价差费用。④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
  
  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费用,例如脚手架使用,材料超距离运输,大型机械使用,高层建筑增加费,远距离工程增加费等,在审核时首先要对项目本身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核实,其次对计算中所采用的系数进行核对,做到实事求是,尽量避免差错。
  
  对于政策性规定的费用,审核时要以相应的文件为准。有些工程在施工期跨越两个文件。在计费上就要按文件确定的时间界限分段计算,不同性质、不同等级的企业要按规定核定,调减系数和调减基数,在审核税金时,除审查是否执行正常税率外,重点要审核某些已含税的项目是否在结算中重复计算。
  
  对于因市场波动而引起的材料价差费用,审核重点是看补差方式是否合情合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取三种补差方式:①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补差。②按各地市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补差。③按施工单位提交的质保书和发票,加权平均价补差。无论采用哪种补差方式,只要双方接受即可。对于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如优质优价、超工费等就要以合同。协议为计费依据。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造价结算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加强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核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2004-10-20.
  
  [2]陈建国,高显义.工程计量与造价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3]王占红,李立红.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及控制[J].中国科技信息.2005,19: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