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清单新变化

  

  2013新清单7月1日正式执行以来,广泛深入地推行了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标准,规范了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量、计价行为,同时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规定相适应,更适应了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日益发展的需要。

  

  2013新清单以“08规范”为基础,以原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基础定额、消耗量定额、预算定额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计价定额为参考,以工程计价相关的国家或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为依据,收集近年来新的施工技术、工艺和新材料的项目资料,经过整理,在全国广泛征求意见后编制而成。

  

  2013新清单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新清单新变化之招投标规范

  
广联达 马文晶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招投标阶段共给出了三部分内容:“4.工程量清单编制”、“5.招标控制价”、“6.投标报价”,共计53项条款,本次对规范中的几项强制性条款简单给大家对比解析一下:

 



与08清单相比较,主要变化为:

一、4.1.2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属于“工程量清单编制“部分。13清单和08清单的规定基本一致,依旧明确了招标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二、4.2.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属于“工程量清单编制“部分。13清单加强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执行力度。强制要求分部分项项目清单必须仔细描述清单的五要素,并保障五要素的正确性和准确性,便于后期投标人进行准确的投标及规避结算纠纷风险。

三、4.2.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算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属于“工程量清单编制“部分。与08清单相比完善了分部分项清单的编制依据,不再只是“根据附录”编制即可,必须要根据“现行国家计算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强了对分部分项清单编制的要求,以保证清单准确性。

四、4.3.1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算规范的规定编制。属于“工程量清单编制“部分。该规定完善了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依据,必须要根据“现行国家计算规范的规定”编制,加强了对措施项目清单编制的要求,能正确规避这几年对措施这块存在的单价不易确定,结算困难以及风险难控做出有利保障。

五、5.1.1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属于“招标控制价“部分。更强调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强制性。招标人通过招标控制价,可以清除投标人间合谋超额利益的可能性,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人通过招标控制价,可以避免投标决策的盲目性,增强投标活动的选择性。

六、6.1.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属于“投标报价“部分。更强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的强制性。承包商应依据本企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用编制投标报价,避免用低于成本的价格中标后,增加无谓的签证变更,或放弃施工导致工程重新招标等事情发生。

七、6.1.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属于“投标报价“部分。强调工程量清单价格填报的强制性。

由此不难看出,新清单下招标方必须保证该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则清单漏项、错误将会导致大量的工程变更,同时为投标方的恶意不平衡报价提供大量机会。

同时,投标方也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不得对清单项进行增删或修改。当然,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清单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从而给出合理的不平衡报价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