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招投标工程,由于该工程前期由于未能全部满足施工要求,只对其中一部分子项进行了招投标,并选定了中标人进行了工程施工。现在该工程剩余的子项已经全部满足施工要求了,需要继续施工以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但考虑到再次进行招投标需要时间,就不再准备进行招投标了,仍由先前中标人继续施工。   


像这种前期通过招投标的工程要继续的话,如何来确定结算综合单价呢?


原则是原中标人必须继续承担当初中标时所承诺的所有风险,但由于市场变化所引起的风险,不能也不应该强加给中标人。


为此认为继续工程结算的综合单价应该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其一是所有取费费率必须和中标价一致。


其二是材料单价的取定,依据前期子项投标中标价可分四种情况:


1、原中标价中已有的材料,必须在中标价的基础上,考虑目前的上涨或下跌幅度进行上下浮动。即先比对这种材料当初的信息价与现在的信息价,计算出二者的前后浮动比例,将此比例乘以当时中标价里的该材料单价,得到目前该材料与当时中标价同比率上下浮动的单价。比如当时中标价里的某种材料单价为100元的话,而这种材料单价当时信息价为125元,现在信息价为150元,则前后信息价比为150÷125=1.2,那目前这个预算中的该材料单价取定就应该是100×1.2=120元。


2、原中标价中没有的材料,但在招标当时和现在都有信息价可查的材料。我们可以比照同类或大部分材料当时中标单价与信息价的比率,计算出中标差价比率,用当时材料信息价乘以中标差价比率再乘以前面提到的1.2前后浮动比率取定,即招标当时某材料信息价为100元,而中标价实际报价为80元,那么二者的差价比率就是80÷100=0.8,这个原中标价中没有的材料价就可以按当时该材料信息价乘以差价比率0.8得到原中标价,再用这原中标价乘以1.2前后浮动比率得到现预算报价中的这种材料单价。


3、原中标价中没有的材料,且没有信息价可查的,但目前还是可以从网上查得报价的。对此首先必须对这网上报价进行必要的甄别,确定其网上报价的可靠性,然后根据比较可靠的网上报价按上述办法反过来进行取定,即用现在可靠的网上报价除以1.2的前后浮动比率来确定。


4、原中标价中没有的材料,而且也没有信息价可查的材料,甚至连网上报价也查不到的材料。这才是目前最难确定的。对此我们可以根据施工方现在所报的材料单价,按照前面所提到的目前该材料与当初中标价同比率前后浮动系数,即用施工方现在所报的材料单价除以前面那个例子中的1.2的前后浮动系数来确定,这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好在这部分的材料应该不是太多。


几种形式的材料单价取定方法归纳:


1、原已有单价:H=A×B÷C


2、原没有单价,但有当时信息价与现行信息价:H=C×(D÷E) ×(B÷C )


3、原没有单价,也没有当时信息价与现行信息价,但有现行网上价:H=F÷(B÷C )


4、原没有单价,也无前后信息价与现行网上报价:H=G÷(B÷C )


A:中标价已有原单价


B:预算现行信息价


C:中标当时信息价


D:同类材料中标时报价


E:同类材料中标当时信息价


F:经确认的现行网上报价


G:施工方目前预算报价


H:审定预算现行单价


根据上述几种方式确定的预算现行材料单价,我们就可以视同是依据现行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的,并能符合当时中标价的材料单价了,再加上各项取费标准继续执行原中标价的标准,中标工程延续施工的结算,其采用的综合单价就基本能够满足原工程招投标要求了。当然前期通过招投标的中标工程部分,还是应该严格按照中标工程结算方式进行,不能与后续工程相提并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