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分析了我国建筑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现状,提出规范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建议: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促进市场体系的发展;加强招投标市场制度建设,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改革现行招投标市场监管体制,达到规范化;逐步建立完善的信息化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 
【关键词】招投标市场;制度建设;监管体制 
  招标和投标既是一种商业行为,也是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实行招投标制度,对于推进投资、融资体制改革,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招投标的具体意义 
  1、工期普遍缩短。 
  2、工程造价普遍有较合理下降,有效防止不正当竞争。 
  3、促进了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使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管理储备。 
  4、简化了工程结算手续,减少扯皮现象,密切了承发包双方协作关系。 
  5、促进了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调动了企业内部的积极性。 
  二、目前我国招投标市场监管体制的现状 
  由于招投标市场监管体制不够完善,导致暗箱操作、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日益暴露出来,影响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运转。通常体现在以下几点: 
  1、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流程不统一,甚至搞假招标或陪标,走形式、走过场,使招标活动有名无实,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2、政企不分家,造成国家对招投标活动直接进行干预 
  一些国家机关甚至强行指定投标项目的代理机构,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更有甚者,自导自演整个招投标过程,弄虚作假。 
  3、行政监管体制职责不明确 
  一些地方和部门自定法则,自行其事,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限制了公平竞争,有违招投标的初衷意义。 
  4、招投标过程存在腐败现象 
  《招标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但目前招投标中的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非常严重,权钱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单位互相报底,串通围标,投标人中标后擅自切割标段,把项目进行转包、分包,从中收取回扣私利,一些地方出现的“豆腐渣”工程,这种结果就是违规操作的最好证明。 
  5、市场准入、退出规则不统一 
  在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等的资质认证方面存在若干问题,如:多个部门分别进行审批;在准入、退出市场的条件、标准和程序上,有关部门无视现行的政策法规;投标资质的进入门槛低并且缺乏清理退出的硬性规定等问题。这些状况严重危害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失。 
  三、针对改变现状,创造良好的招投标环境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促进市场体系的发展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具有低资质的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投机取巧,甚至违法违规,严重干扰市场正常运行。针对此种状况,建设部做好疏导工作,扩大市场容量,缓解供需矛盾。 
  2、加强招投标市场制度建设,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当前招投标市场运行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莫过于多头管理,从中央级开始,就分成建设部和各专业部委,顺着这两条主线有发展成地方各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各专业部委设立的工程招投标机构。这两条线互不干涉的机构设置,根据自己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发布实施着各自的招投标规定,使本来统一的建筑市场,在工程发包过程中,人为的分成了建筑工程和专业工程,使政府设置的建设主管部门职能管理建筑工程市场招投标,而对专业工程的招标无法涉及。这种职能的重叠设置,分割和削弱了市场功能。不但影响了行政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也降低了行政监管的效率,浪费人力物力。若要对我国招投标市场监管体制进行改革,要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在制度规范的招投标市场运行中,应严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行、运行统一监管”的原则,建立“统一开放、统一规范、统一监管、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解决由多头监管导致的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和市场分散的问题,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分配社会资源。针对暗箱操作招投标导致工程后期的质量问题,应该做到“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3、改革现行招投标市场监管体制,达到规范化 
  作为目前我国唯一的一部专门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招投标法》从国家意志的角度,规定了强制招标投标作为工程交易的法定方式,其作为规范招投标领域的基本法,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体现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的宗旨,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招投标市场已经步入法制化轨道,标志着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公共采购进入了一个发展的新时期。目前,我国招投标市场已经呈现出勃勃生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建立规范有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增加公共采购透明度,节约公共投资,提高经济社会效益,培育现代市场体系,将产生重要作用。具体应在全国范围内设置独立的监察系统,由中央建设部统一管理,统一划拨经费,并与地方财政分开,最大限度保证独立性。包括:对招投标过程全程监察,特别是决标后施工过程的监督;数据进行记录,为日后进行投标活动提供历史数据,并在全国范围共享;一旦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启动司法审理程序,严肃查处。 
  4、逐步建立完善的信息化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 
  网络是快速便捷的信息通讯、数据传递和资源共享的载体和手段。招投标要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从目前现实的状况来看,可从以下几点入手: 
  (1)建立招投标信息网络平台。在规定的网页上发布招投标公告,及时向社会发布招投标信息,使招投标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准确快速传输,使较多的潜在投标人能在第一时间均等的获知交易信息。 
  (2)建立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照专业分类,建成覆盖各行业、各地区的统一评标专家库,使专家库管理系统具备专家资料管理、专家认定和审核、评标项目管理等多种功能,最小程度上降低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3)建立统一的信用平台。及时公布投标企业和人员的资质、资格、诚信、履约以及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淘汰履约能力差、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和人员,建立有效的信用制度,有效减轻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 
  通过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招投标市场在资源配置与共享中的作用,有效对人为因素进行削弱,杜绝场外交易和虚假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强化政府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即强化行政监督和管理。政府实施对招投标市场的行政监管,并非直接介入招投标具体事务的管理,更非干预招投标活动,而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监督市场的正常运行,防止虚假招标及暗箱操作的发生。 
  四、结束语 
  净化和规范我们的招投标市场,不断提升招投标市场的服务质量,需要我们长期的努力和坚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改革现行招投标市场监管体制、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和管理等系统化工程的推进,相信我们可以改变现状,使招投标市场不断完善,为推进我国经济建设等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丁先喜.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如何正确看待并做好投标[J].经济视野,2012.8. 
  [2]王文镇.浅析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J]. 现代经济信息,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