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价依据——定额计价方法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据以计算造价的各类基础资料的总称,包括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设备单价,工程量清单等。
根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不同,目前我国处于工程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计价模式并存的状态。
定额计价方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构成,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其人工、材料、机械的规定计量单位工程量的消耗量是经过长期的测定、收集、整理形成的。能够正确反映工程建设和各种资源消耗间的客观规律。反映当前社会生产力的水平。也称为定额计价方法。目前我国施行的是全国统一定额和各地区的本地定额。
一、工程定额的概念及分类
定额就是规定在产品生产中人力、物力或资金消耗的标准额度和限度,即标准或尺度。
工程定额就是指在合理地劳动组织和合理地使用材料和机械的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建筑产品所必须消耗的资源数量标准。例如:某省建筑消耗量定额规定砌普通粘土砖基础10m³,需综合工日为12.18工日,需水泥砂浆2.36m³(M5.0),需机制红砖5.1907千块(240×115×53mm),需灰浆搅拌机(200l)0.295台班。它反映出了建筑产品和生产资源消耗之间的数量关系。
定额中规定资源消耗的多少反映了定额水平,定额水平是一定时期社会生产力的综合反映。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的种类很多,根据使用对象和组织施工的具体目的、要求的不同,定额的形式、内容和种类也不同。通常分类如图1所示。
二、工程定额的特点
1、科学性
定额的科学性,表现在定额是遵循客观规律的要求,在认真调查研究和总结生产经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运用科学的方法制定的。定额的项目内容反映了经过实践证明是成熟的、有效的先进技术和先进操作方法。同时在编制定额的技术方法上吸取了现代科学管理的成就,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科学的确定定额水平的手段和方法。因此,定额中各种消耗量指标能正确地反映当前社会生产力的水平,该水平是大多数企业或职工,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平均先进水平。
2、系统性
工程建设定额是相对独立的系统,它是由多种定额结合而成的有机的整体。它的结构复杂,有鲜明的层次,有明确的目标。工程建设定额的系统性是由工程建设的特点决定的。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工程建设就是庞大的实体系统。工程建设定额是为这个实体系统服务的。因而工程建设本身的多种类、多层次就决定了以它为服务对象的工程建设定额的多种类、多层次。
3、统一性
工程定额的统一性,主要是由国家对经济发展的有计划的宏观调控职能决定的。为了使国民经济按照既定的目标发展,就需要借助于某些标准、定额、参数等,对工程建设进行规划、组织、调节、控制。
工程定额的统一性按照其影响力和执行范围来看,有全国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和行业统一定额等等;按照定额的制定、颁布和贯彻使用来看,有统一的程序、统一的原则、统一的要求和统一的用途。
我国工程定额的统一性和工程建设本身的巨大投入和巨大产出有关。它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投资的总规模和全部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等方面,还表现在具体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及其投资效益方面。
4、指导性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不断成熟和规范,工程定额尤其是统一定额原具备的指令性特点逐渐弱化,转而成为对整个建设市场和具体建设产品交易的指导作用。
工程定额的指导性的客观基础是定额的科学性。只有科学的定额才能正确地指导客观的交易行为。工程定额的指导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工程定额作为国家各地区和行业颁布的指导性依据,可以规范建设市场的交易行为,在具体的建设产品定价过程中也可以起到相应的参考性作用,同时统一定额还可以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定价以及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在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体现交易双方自主定价的特点,投标人报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但企业定额的编制和完善仍然离不开统一定额的指导。
5、稳定性与时效性
工程定额中的任何一种,在一定时间内都表现出稳定的状态。根据具体情况不同,稳定的时间有长有短,保持定额的稳定性是维护定额的权威性所必须的,更是有效地贯彻定额所必须的。如果某种定额处于经常修改变动之中,那必然造成执行中的困难和混乱,也容易导致定额权威性的丧失。
但是工程定额的稳定性是相对的。任何一种定额,都只能反映一定时期的生产力水平,当生产力向前发展了,定额就会变得陈旧了。这样,它的原有的作用就会逐步减弱以至消失,甚至产生负效应。所以,工程建设定额在具有稳定性特点的同时,也具有显著的时效性。从一段时期看,定额是稳定的;从长期看,定额是变动的。既有稳定性,也有时效性。
三、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定额单价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国家以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制定统一的预算和概算定额,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后,再综合形成整个工程的价格。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为统一口径,工程量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工程量确定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盈利,最终就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
(一)用公式表明建筑产品价格的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每一计量单位建筑产品的基本构造要素(假定建筑产品)的定额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中:
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材料费=(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
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台班单价)
2、单位工程直接费=(假定建筑产品定额直接工程费)+措施费
3、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4、单项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5、建设项目全部工程预算造价=单项工程的概预算造价+有关的其他费用+预备费
(二)定额计价模式的计算步骤如下:
1、准备资料,熟悉图纸。
2、按照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计算工程量。
3、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
4、进行定额换算或调整。
5、若不能直接套用定额、不能换算或调整时,应编制补充定额。
6、汇总后确定直接费。
7、按规定的标准确定材料调差、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
8、汇总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