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建筑业改革的逐步深入,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投标方式已是大势所趋。目前我国是传统报价模式和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并存,本论文对两者进行了比较。重点阐述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下各个阶段的造价控制。 

【关键词】传统报价;清单报价;比较造价控制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建筑业的改革更加深入,建筑市场日益完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主要通过招投标来实现。建筑企业通过投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能有效防止建筑市场的腐败行为,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但传统的报价模式一直采用指令性的模式,招标方标底价格的计算和投标方报价的计算都是按同一定额、同一图纸、同一技术规范进行的计算与套价。因而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与价格是静态的比较,是工程造价计算准确度的比较,无法真正体现投标单位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对报价的合理性,总是以事先确定的标底价为准绳,认为接近标底价的报价是最合理的,在评标中明确规定报价在标底价基础上的允许增、减幅度(如±5%),超过规定幅度的标书视为废标。如此一来,投标的竞争就变成了“猜标”的竞争,变成了打探标底价的“信息战”,根本无法实现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机制。因此,积极推行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投标模式已是大势所趋。 
   1 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与传统报价模式的比较 
   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在我国已经实施了几年,但过去几十年一直沿用的传统报价模式也还在应用。 
   传统报价模式有两个基本特征:首先,从本质内容上看,是量价合一;其次,从表现形式看,是以定额子目构成直接费,并以直接费为基础,乘以各种费用项目的费率,从而得出其他费用,组成建安工程造价。量价合一是指人工、材料、机械三要素的消耗量水平是统一的,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同时,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静态的指令性价格,各种费用的取费率也带有一定的指令性。现阶段,生产资料的价格日新月异,“活价格,死预算”的矛盾日趋突出。我们的通常做法是采用主材调差(或系数调整)的办法进行调整,对费用也规定了竞争性和非竞争性费用,但最终仍脱不开预算价格和法定费率的“指导”。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能真实反映个别企业的实际消耗;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不能反映市场的灵活变动;各项费用的费率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消耗水平和竞争策略。 
   工程量清单模式采用的是市场计价的模式,这是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在定价原则方面最本质的区别。这种计价模式也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在计价依据上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二是在管理方式上,实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模式,即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政府间接调控,市场形成价格。首先,政府只将实体消耗量作为法定标准规定下来,而非实体的消耗量及单价则由施工企业自主确定;其次,价格由市场决定,政府公布的预算价格仅供参考,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工程造价的依据;最后,改进和简化现行的费用计取办法,当然无论如何简化和改进都要体现企业自主报价的原则,使企业经过自主报价,合理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及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策略。 
   传统报价模式采用工料单价,先计算定额直接费表,再有材料价差表,还有独立费表,最后在计费程序中才知道造价。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综合单价的形式,综合单价包含了除规费和税金之外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以及一定的风险费用。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经评标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即投标时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不能改变。这样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便一目了然,有利于业主根据投资情况对是否变更或进行方案比较迅速做出决策。 
   2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造价控制 
   2.1 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 
   在这一阶段里,主要的工作是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费用的情况。了解行情有很多途径,作为业主可以聘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中介机构调查,提供有关工程单价报告,为下一步工程招投标做好充分准备。不要认为这一阶段是可有可无的。把计划定好,把预算打足,把工作提前,把困难提出,往后的工作就会好做一点,麻烦就会减少一点。 
   2.2 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 
   在这一阶段里,工程项目通过招标的有关程序,将形成若干重要文件和重要资料,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等等。其中有不少条款直接关系到该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造价控制的主要因素,应认真分析、仔细斟酌,做到准确、详细、周全。 
   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投标制度下,多数业主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止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 
   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克服只看总造价不看每项单价的思想,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报低,将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这样在工程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弊病,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研究,并应充分利用第一阶段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还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作内容,不看施工方案,不看工作要求的缺点。如刷乳胶漆子目,刷两遍与刷三遍的单价是不同的;用高档牌子与用一般牌子的单价也是不同的。类似这样的问题,作为造价控制来讲,不能不引起重视。 
   3 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 
   在这一阶段,主要的工作是落实第二阶段已确定的造价控制目标与控制计划,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原则与内容,特别是注意增减工程量的签证工作。在工程签证前,应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的,哪些项目是合同外的;哪些工作内容已在投标单价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等等。 
   4 工程项目工程结算阶段 
  这一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如果把握得不好,也会功亏一篑。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审核或编制竣工决算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如果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工程数量不包死,就应尽量按竣工图纸等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量,而不是单单计算增减量,因为会遇到施工单位追加工程造价的申请或索赔,这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里是很正常的现象。作为造价控制,可以实施反索赔行为,这同样也是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