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自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逐步推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至2008年推出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志着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应用逐渐完善,这对规范建筑市场的竞争行为和促进工程招标投标机制的创新发挥重要作用。本文根据作者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学习,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定额计价模式进行了比较,浅谈一些体会和见解。 

【关键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预算定额,招投标 
  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采用单一的工程定额计价模式形成工程价格,即以预算定额为依据,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标底为中心的工程计价模式和招标投标方式,其最大的弊端是遏制了竞争全面性。为适应建设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确定了“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市场价格”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该规范的发布与施行,使建设工程计价朝国家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的方向发展,逐步形成"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定价的新格局"。 
  一、传统定额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区别 
  (一)体现了我国建设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定价阶段 
  1、定额计价是以概预算定额、各种费用定额为基础依据,按照规定的计算程序确定工程造价的特殊计价方法。因此,利用工程建设定额计算工程造价就价格形成而言,介于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之间,承包商可以在该标准的允许幅度内实现有限竞争。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则反映了市场定价阶段。在该阶段中,工程价格是在国家有关部门间接调控和监督下,由工程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市场中建筑产品供求关系变化自主确定工程价格。其价格的形成可以不受国家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直接干预,而此时的工程造价是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有竞争形成、自发波动和自发调节的特点。 
  (二)编制工程量的主体不同。在定额计价方法中,建设工程的工程量由招标人和和投标人分别按图计算。而在清单计价方法中,工程量由招标人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写单价与合价。 
  (三)单价与报价的组成不同。定额计价方法的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而清单计价方法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报价除包括定额计价法的报价外,还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优越性 
  第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可以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招投标行为。传统的以定额为依据、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标底为中心的计价模式和招标方式,在计价规则上均未超出定额规定的范畴。但价格是由政府确定的,投标报价的竞争往往变成企业间预算人员水平的较量,同时容易诱导投标单位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来谋取中标,严重阻碍了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运作。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就是把定价权交还给企业和市场,淡化定额的法定作用。评标过程中由于制定了合理的衡量投标报价的基础标准,并把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规范了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市场。 
  第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可以实现量价分离,强调风险分担。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人须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价规范提供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各施工单位在竞标中也必须对清单项目科学合理报价,包括对本单位工程成本、利润水平进行认真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依据企业工料机消耗量水平确定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各项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精确报价。而投标人也必须承担报价的风险,将各企业建筑产品的价格优势转发为竞争中的胜势。这就在客观上促进了各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技术革新、精干队伍、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另外,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方式,以市场价格和施工企业内部定额确定中标价格,在措施上制止了“偷工减料”现象,保护了施工企业“向管理要效益、向技术要效率”的积极性,把施工企业引向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的道路。 
  第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过去的招投标工作存在着弊端,表面上按照程序操作,实际上则有出卖标底、互相串标、陪标等现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就可以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同时还可以消除因工程量不统一而引起的标价水平及其合理性,有利于正确评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和评标实质上是市场确定价格的过程,通过淡化标底的作用,使标底不再成为中标的直接因素,,这样就消除了编制标底给招标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公开,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为承包商竞争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起点。 
  三、 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运作 
  在清单模式计价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价格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合理低价中标,另一个是要不低于个别成本价。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一般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作为承包商计算投标报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的用途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为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共同参与竞争的投标和作为工程合同价款签订的基础;另一方面可用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或处理索赔时确定新项目的价格时可选用或参照的基础。所以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注意将不同等级要求的工程分开;将同一类型但不属于同一部分的工作内容区分开;将具体情况不同,可能要进行不同报价的项目分开。 
  2.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一般由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个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并结合当时市场的材料价格、劳务行情和自身企业的管理体系,结合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环境的优劣、工期质量是要求等其他各种风险因素进行报价。所以各企业应该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体系,建立可靠的材料、设备价格询价和比价渠道。组织专人负责进行企业自身的招标报价资料和已完工程竣工资料积累,还可以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建立企业内部定额体系或报价体系。这样就可以保证在投标报价编制的过程中能迅速确定企业认可的工程实际需要成本,以便采取一定的报价策略进行报价。 
  3.评标、定标。如何评定投标报价是否底于成本控制投标报价是针对目前存在的压低标底价和低于成本报价等不规范行为,防止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中标导致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现象的发生。通过"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所有投标人中报价最低但又不低于成本的报价,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个分项进行认真分析并对投标报价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偷工减料的倾向,是否有恶意压价的可能,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