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固定价合同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固定价格,施工设计存在缺陷、上级领导在施工过程中临时起意、合同约定不完善等诸多因素催生了名目繁多的签证单。大多固定合同价格由招标确定,而合同外变更和签证的合理、公平、准确性,和建设工程的最后结算价格有着直接的联系。搞好签证管理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搞好了建安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
一、签证的分类
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作签认证明,如计日工数量、索赔、变更、设备材料采购价格等工程价格调整依据的确认都是以各种形式的签证单来实现。
1、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2、工程洽商记录:用于对工程方面的技术问题的核定,需要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四家签认。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3、工程(现场)签证单:用于变更部分的工程量签证。工程签证单都是由承建商向工程师申报,经审批同意后,对工程签证事实的工程量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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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4、设计变更单: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的改变和修改。
5、设备材料价格认证单。
二、签证中遇到的问题
1是内容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缺乏操作性。如某公司办公楼地板砖铺贴工程签证单约定:每平方米价格95元。因内容模糊不清,结算时施工单位和造价咨询服务人员引起争执,一方说95元是地板砖成品价加部分辅助材料价,另一方则认为签证单约定的95元是铺贴完工的成活价,给结算造成了麻烦。
2签证内容前后矛盾或与合同内项目重复。如某公司办公楼在施工中办理了一份关于电缆的签证单,签证单中一项大直径电缆是施工图中已包含的项目,其材料价格及安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而甲方项目负责人员因为该项目实际发生就办理了这份可能在结算中误导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重复计费的证明。
3签证的工程量远远大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材料设备签证的价格明显高于当时的市场价。在科技水平日益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越来越倾向于为人们提供更加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的今天,非生产性工程建设中,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所占工程造价的比重也越来越高。一般的固定合同价中对部分主要材料进行了约定为暂估价,实际结算由建设方购买提供;或者由承建方购买,建设方进行价格认定,而高于市场价格的认定会显著地增加造价。
5、事后补签,与实际情况不符。
6、变更签证责任不清,不能按合同约定让责任单位承担变更费用。
2006年,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3炉试运,造成同期建设的#4炉保温大面积损坏需重新安装。而发包方在该事件发生后,委托#4炉承建单位对#4炉保温和设备材料恢复安装,并在工程联系单中说明费用由发包方承担。#3炉定排排汽造成#4炉保温损坏责任在于设计单位,而甲方的签证既没有按合同约定向照管不力的施工单位索赔此项费用,也没有按约定向责任单位设计部门索赔,造成工程投资增加。
三、签证中应注意的问题
签证中发包方管理人员或者受委托单位要认真审查有关索赔依据是否符合
合同规定,索赔计算是否合理,落实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1、填写的签证内容应使不在现场的人员通过看签证单就能知道事件发生的具体内容,不会给别人造成模糊概念。
2、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费;固定总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价、费,如能附图的尽可能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还是税后造价。
3、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如果合同约定有结算方式,填列内容要与合同约定计价口径一致;如原合同无相符的结算条款,应协议签上计价方式。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4、其他需要填列的内容。主要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工作内容、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蔽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图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者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5、事件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办理签证。某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要求在厨房增加配电箱及相应增加电缆材料,由于施工单位没有及时办理签证单,在工程完工竣工结算时,既没有签证单,竣工图纸也根本不显示此处变更,电缆等材料所增加工程量因装修封闭也无从考证,造成变更增加费用无据可依,给施工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6、因甲方原因改变走向或者位置需拆除重新安装的变更项目,按合同约定应增加造价的,应在签证单中注明拆除和重新安装的材料和工艺,以及是否对拆除的材料重复利用。
7、施工单位为了在结算中不漏算、少算,一般都会及时地找甲方管理人员办理变更增加项目签证单,而包含在合同价中因变更而无需再施工部分,甲方管理人员应做好向施工单位“索赔”的签证。否则在不知不觉中增加了工程造价,给建设单位增加了多余的投资。
8、当发生诸如合同变更、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合同约定前后矛盾、对方违约等情况时,需要及时办理签证。
9、材料与设备价格签证中必须注明采购及保管费归属,或者说明签证价格包含的内容。
四、加强签证管理的意义
加强施工中各类签证的管理,对控制建安工程造价,平衡发、承包双方的投资和收益水平意义重大。
1、工程实施阶段的各种因素引起的变更,大多会直接影响到竣工结算的费用增减,加强签证管理,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安工程造价。
2、便于工程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或避免了造价纠纷。
3、体现了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要求。
4、与国际惯例相衔接。
5、为发承包双方提供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确定发承包价格的平台,有效地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
五、提高签证管理水平的措施
负责签证的发包方内部管理人员,因建设工程经验和造价管理知识匮乏,经常会显得力不从心,为增强他们对建设工程的管理能力,从计价签证的范围、计价签证的内容及要求、计价签证的程序及计价签证价款的确认等方面对签证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有效控制各种签证费用,以达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要把好签证关,发包方建设项目负责人员或者受委托单位签证核查人员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了解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以及建设内容,熟悉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精通施工合同条款。
2对重大设计变更、设备或者材料替代方案,应用价值工程原理等技术经济比较方法进行综合评审,研究这些变更或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经济,供决策层参考。
3、深入施工现场,如实掌握例如台风、暴雨、现场停水、停电的起止时间等种类资料的积累。
4、及时正确地处理索赔和防范索赔;
5、掌握材料、设备、人工、施工机械市场价格的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