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深入探讨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索赔技巧,并结合相关案例对索赔技巧的运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论述。 

  施工索赔是当事人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施工索赔的技巧 
  施工索赔涉及的知识面方,索赔过程复杂细致,要想获得好的索赔成果,必须要掌握正确务实而又机动灵活的索赔技巧。 
  1.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对现场变更发生的时间、条件、会谈纪要、会议记录、通知和指令、人员和设备、地质和气候及试验检测等原始资料,及时记入“现场施工日志”,使索赔资料有序、清晰和准确。 
  2.用心研究索赔方 
  认真研究分析对方的兴趣和利益所在,知己知彼。施工方要根据对方的利益所在,在不过多损害自己利益的情况下做适当让步,打破问题的僵局。在责任分析和法律分析方面要适当,在对方愿意接受索赔的情况下,要适可而止。在分析业主情况和工程所在地情况以后,承包商应考虑有无可能与业主继续进行新的合作,是否在当地继续扩展业务,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对在当地开展业务有何影响等等。 
  3.做足准备工作,熟悉索赔流程 
  (1)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 。监理工程师常常用口头指令工程变更,如果承包商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要求书面确认,就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一旦监理工程师矢口否认,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承包商将有苦难言。 
  (2)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发出“索赔通知书”,过期索赔无效。 
  (3)索赔事由论证要充足。索赔报告中的论述一定要有条有理,证据充足,经得起推敲。 
  (4)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要适当。索赔计算时采用“附加成本法”容易被对方接受,因为这种方法只计算索赔事件引起的计划外的附加开支,计价项目具体,使经济索赔能较快得到解决。 
  (5)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单项索赔事件简单,容易解决,能及时得利支付。一揽子索赔问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往往到工程结束后还得不到付款。 
  (6)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 。索赔争端是难免的。如果遇到争端不能理智地协商讨论问题,将使一些本可解决的问题就得难以解决,承包商尤其要头脑冷静,防止对立情绪,力争友好解决索赔争端。 
  4.认真对待索赔谈判 
  索赔谈判是合同双方面对面的较量,是索赔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一切索赔的技巧和策略都要在谈判桌上体现和接受检验,因此,在谈判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弈的可能过程要做好分析:如怎样保持谈判的友好和谐气氛,估计对方在谈判过程中会提什么问题,采取什么行动,应采取什么措施争取有利的时机等等。 
  索赔案例分析 
  某年某建筑公司在某国承包一项266公里的世行贷款的公路改建项目,工将年长久失修的道路改建成沥青道路。项目分为两个合同段:合同Ⅰ工期为1620天,合同Ⅱ工期为1330天。项目以FIDIC合同条件为基础,设计监理是一家国际咨询公司,业主是政府建设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增加和变更了大量的工程、招标提供料场失误、恶劣的气候和种种不可预见的不利的外界障碍,发生了一系列的索赔事件。施工方虽然就每一个索赔事件,不断地向工程师、业主提出索赔要求。但是,由于业主投资缺口要等待世行贷款落实,一些许多索赔事件又涉及咨询公司设计问题。所以一系列的索赔事件一直未得到解决。一系列的索赔最终演变为一揽子索赔。 
  在世行协调员的协调下,业主、工程师同意施工方的一系列的索赔按一揽子形式汇总报告,并要求工期、费用索赔一并报告。施工方意识到,业主可能要用同意延期来约束费用索赔,决定采取先要工期,后要费用的对策,首先提交了一揽子工期索赔报告。在报告中施工方根据合同文件,对合同Ⅰ(6项)、合同Ⅱ(8项)有权获得工期延长的索赔事件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提供了确凿必须的证据,并分别采取网络分析、进度对比分析、工效降低等方法,计算出工期索赔天数分别为:合同Ⅰ394天;合同Ⅱ559天。对费用索赔报告,施工方下了非常大的工夫,做好了充分准备,让其引而不发。 
  围绕工期索赔,施工方即展开了全面的公关工作,分析和摸清了世行、业主、工程师对延期的态度,并把重点公关工作放在业主方面,历时近2两年的反复工作,获得了业主的支持和世行、工程师的理解。该项目世行贷款占投资的95%,只要世行反对,事情就办不成,因此,施工方将索赔报告提供给世行协调员审查。报告涉及13项费用索赔事件,要求索赔870万美元:一是实际工程量增加超过常规;二是招标提供石料场失误;三是业主、工程师指令及设计方面的失误。双方的分歧主要在第二条:协调员认为招标提供料场仅为参考,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能够发现料场失误;施工方则以咨询公司在现场设计两年都没有发现料场失误,不能要求承包商在短短的投标期间比咨询公司高明,况且投标期间投标人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对所有的料场进行全面的试验分析,所以,这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外界障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最终,该案例承包商获得了工程延期,但费用索赔却不予批准。 
  综述,该案例承包商获得了最需要的工程延期,保证合同能按期完成,所以承包商是成功的。该案例中世行、业主方“给了延期就等于给了费用”的策略确定,承包商采取先要工期,后要费用的对策,并不能改变一揽子费用索赔的败绩,但却在讨价还价时得到利益,因此承包商的选择是正确的。一揽子费用索赔这种索赔方式即使迫不得已,也不容易成功,所以承包商应尽可能的避免。 
  索赔工作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是一项复杂的、艰巨的工作。因此施工方应尽早提出索赔要求,掌握一定的索赔技巧,才能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避免损失,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