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笔者总结了近年来参与养护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体会,供同行们参考。以期能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为养护施工图设计审查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关键词:养护工程 设计 审查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汽车交通量迅猛增长,公众对公路、尤其是公路的使用品质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 “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发展纲要,要求全面加强预防性养护、周期性养护,提高科学养护水平,逐步实现公路良性循环。每年养护工程的比例逐渐提高,公路养护工程将逐步进入周期性安排的正常轨道。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改善大中修工程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实施质量,提高养护工程资金使用效率。
  养护工程设计是影响改善大中修工程实施质量的重要环节。工程设计应紧密结合实际,做到“内容全面、文本规范,技术合理、方案可行,确保质量、注重实效”,达到指导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合理有效利用资金的目的。笔者结合多年审查养护工程的体会,总结了养护工程审查的主意的几个问题,供同行参考。
  1.对有关养护工程标准和设计单位资质的审查
  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是安排工程项目、控制投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应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为前提,设计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精心设计,做到客观、公正、准确。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设计单位完成,并对设计质量负全责。
  2.养护改善大中修设计审查原则和要点
  2.1设计审查把握的原则
  养护改善段按照新建设计原则进行。对于沥青路面大中修基本原则:优先采用预防性养护技术;优先采用中修罩面方案;优先采用先进的冷热再生技术;优先采用非开挖基层补强快速修补技术。水泥混凝土路面大中修基本原则:使用年限5—10年的,以日常养护为主,水泥路面破板原则采用同厚度的水泥砼进行修复;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破板率40%以下的,水泥路面破板可采用沥青砼进行过渡(过渡路段可采用厚度不少1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或贫砼+5厘米的沥青砼,或调平层+两层沥青砼);使用年限10年以上,破板率40%(含修复过的板块数量)以上的,应考虑通过改造进行修复,改造方案优先采用共振或多锤头碎石化技术。
  2.2设计审查要点
  2.2.1对旧路资料收集的完整性与路况评定准确性的审查
  改善、大中修工程长度、具体桩号、原老路修建年代、技术等级、路基路面宽度、路幅布置、原路面结构及厚度、历次大中修情况、现主要病害照片,大中修路段桥隧等结构物技术状况、原设计荷载;现交通量及组成、实测弯沉值、平整度值,路面破损等病害调查数据、路面技术状况等级;
  路面病害处理后及基层、路面大中修后设计强度或弯沉值应达到的指标,以及具体各路段处治方案分析,特别是对老路病害处治方法和桥头沉降处治的具体方案作重点审查。
  2.2.2路基及纵坡设计审查
  路基原则利用现有路基,不作大的改善。中修工程,一般路段纵坡原则上不进行设计;大修工程,纵坡设计以满足路面最低结构厚度和恢复路面横坡及接顺桥头为原则,尽量避免大填大挖。养护大中修工程突出以路面整修及排水设施完善、安全设施恢复为重点,注重桥头跳车治理,兼顾其他附属设施的整修和完善,做到统一设计,整体提高。
  2.2.3原旧路处理情况审查
  在全面调查原老路技术状况的基础上,根据原路面病害类型,合理采用处治方案。大修路段,原则上应少挖多填,并应先处治好原路面病害后,再加铺新的路面;中修路段,为确保新铺路面质量和厚度的均匀性,可采用铣刨一定厚度沥青砼面层后,再加铺新的路面。
  2.2.4路面结构设计审查
  路面面层及基层厚度,应根据该公路等级、结构强度(弯沉值)和交通量组成及发展趋势综合确定,加铺沥青砼面层一般为两层。路面大修工程设计弯沉值原则上应根据交通量及其组成情况计算确定,中修工程设计弯沉值可不作要求。
  2.2.5交通安全设施审查
  原有交通标志原则上应尽量利用,对不符合国标及法规要求的,应拆除或更换、调整,根据需要适量增设;大修路段如不满足公路建筑限界要求的应调高或更换,中修路段原则不作调整。交通标线,路面工程完成后按国标及法规要求重新标划。安全防护设施应严格按规定和规范要求进行设置,新设防撞护栏宜适当提高,以保证今后大中修时不要再做抬升处理;因路面大修后护栏高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应作相应调高,护栏基础埋置深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对特殊路段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必须作相应的加固处理;原有护栏整修后应尽量利用;对原有护栏墩如需利用的应根据各路段实际情况进行加高等措施加以改造,以达到安全防护要求;中修路段原则不作调整。
  2.2.6路面使用材料审查
  交通量较大的路段,路面上面层材料可采用改性沥青砼,交通量较小的宜采用普通沥青,纤维材料原则用于桥面铺装和爬坡路段路面。设计应明确路面主要材料来源及配合比设计要求。
  2.2.7桥头跳车处理情况审查
  桥头路基已基本稳定的过渡路段,应按原工程设计要求一步到位;原路基仍不稳定的,以接顺为原则,仍可采用过渡方案;有条件的应采用注浆提升或轻质材料置换等措施,对桥头路基进行处理,力求达到减缓桥头沉降速度或基本根治桥头沉降。沥青砼路面桥头接坡长度应不少于30m,纵坡坡差原则控制在0.5%以内;水泥混凝土路面桥头跳车,如桥面与路面的坡差≥1%时,桥头接坡30m应将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混凝土路面,纵坡坡差控制在0.5%以内。
  2.2.8排水设施与其他工程设计审查
  原则上控制在路面大中修路段范围,其他路段原则不作考虑。路面大中修路段排水设施应做到齐全、配套、完整、畅通、形成系统,无淤塞无破损;规模较大的边坡处治、挡墙加固和路线改善工程及绿化工程须另行设计;桥涵、隧道仅对桥面和隧道路面进行修复,涉及病害需加固维修的工程应另行设计。
  2.2.9施工组织计划的审查
  对于边通车边施工的项目,施工期间临时交通组织设计图。绘出交通限流、分流、封闭及绕行等交通管制措施设计图。
  2.2.10路面病害处治设计的审查
  根据病害的密集、严重程度合理进行分段,列出桩号段落,对统计出每段的病害类型及数量(长度、面积、个数、块数)进行审查,病害处治是养护工程中的关键环节,病害处治的好坏直接影响养护工程的质量。
  养护改善、大中修工程设计必须贯彻“科学合理、节能环保、快速安全、经济优质”的设计理念,结合经济、技术条件,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贯彻因路制宜,注重现场调查,针对路况实际开展设计,注重精细设计,倡导作品设计,重视环境保护,注重与其他工程及周边环境的协调,使设计的工程项目取得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