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建工程的竞争主要是工程造价的竞争,只有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既能确保工期、质量,又能注重成本管理,控制和把握合理的造价,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效益,企业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分析了我国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提出了当前土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总结了土建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关键词:土建工程, 造价控制 ,措施 

  中图分类号: K826.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建工程也逐渐发展起来。在土建工程造价中,超估算、超预算、超结算的“三超”现象十分突出,严重导致工程投资失控,工程造价的失真,给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工程建设企业带来了很多的不利影响。认真抓好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是当前土建工程造价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在五十年代形成、八十年代完善起来的。表现为国家直接参与和管理经济活动。规定在不同设计阶段必须编制概算或预算并对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制定了概预算编制原则、内容、方法和审批办法,规定了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审批、管理权限等。随着历史进程,经过恢复、改革和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概预算定额管理体系。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个体系的许多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大致地说,概预算制度是以国家直接参与管理经济活动为前提的,企业并不是实际的经济实体。由于计划经济的特点,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其不可避免地会成为短缺经济。在商品极度短缺的条件下,只要有一定的投入,就会有一定的产出。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项目的规划论证及技术经济分析也就无从谈起。国家控制了构成工程造价主要因素的设备材料价格、人工工资和利税分配等。在这种相对稳定的经济环境里,概预算制度为核定工程造价、帮助政府进行投资计划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我们对项目投资进行预测和控制。 

  二、当前土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土建工程造价观念落后 

  在目前的土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尚缺乏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理念,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行的市场价格处在不断变动的状态当中,价格因市场波动拉大,土建工程造价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过程,涉及的范围广,而很多工程企业在造价的过程中,对造价的范围、含义以及特点和职能等都缺乏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和贯彻,严重的忽视了对价格的控制管理。 

  2、土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还无法满足现行市场经济和土建工程造价管理的需求,在实际的贯彻运用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比如对合同签订的监督不够,对合同的法律认识不足等,增加了施工单位的成本负担,同时也给工程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3、土建工程造价人员的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现有的土建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机构,主要是依靠定额来进行预算和决算的编制与审核,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方式已经不再适应土建工程发展的需要。一方面,这种解决方式无法独立的处理较为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又不善于协调工程的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它缺乏相应的经济法律知识,在面对赔偿和反赔偿的问题上束手无策,这些问题对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土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水平产生了不利影响。 

  三、土建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1、招投标必须公平合理 

  通过公平竞争招标之后,即可以科学安排项目计划,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通过招投标的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比较合理,也可以说招投标也是基本建设范畴的一种新的经济承包制。通过招标,真正体现了在经济市场下实行公平竞争,把真正有技术力量和工程项目建设中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质量意识比较强的施工单位,并且有相当的工程建设经验的单位招标进来,工程实行招投标后,中标单位在施工前签订施工合同,从而工程造价也就确定了。 

  2、强化承包合同的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业主、监理、施工各方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之一,是为完成某项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合同一经签订,就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所以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准确把握合同条款的内涵,精心推敲合同文字的措词,增强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在施工前,应与业主、监理、施工各方进行协商,明确合同的内容和范围以及合同文本界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顺利的履行合同,从而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结算时双方发生纠纷。 

  3、重视设计控制过程 

  设计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重中之重,如果将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精力投放在施工阶段,则会事倍功半。建设单位在选择设计单位时,不仅仅应该考虑其设计方案建筑可看性、结构可靠性及设计技术力量,也要忽视其经济合理性,特别是工程建设实行终身负责制后,设计人员为了避免因设计引起责任往往增加设计保险系数,造成巨大浪费。即使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实行限额设计,也往往由于设计人员缺少施工现场经验及经济观念,大量不合理设计变更使工程造价难以得到控制,没有考虑项目营运后的维护使用等费用,因此会出现限额设计效果较好,但项目的全寿命费用不一定经济的现象。工程造价的控制并不是一味降低工程造价,而是提高其价值。也就是运用价值工程,对产品的功能进行分析,使之以较低总成本,可靠地实现产品的必要功能,从而提高产品价值,应该清楚,降低成本的关键在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 

  4、强化施工过程的造价控制 

  (1)及时对完成的分项工程量进行计量,跟踪办理相关进度付款申请、审批、付款等手续;派出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经过设计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资料,并及时分析设计变更对控制投资的影响,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设计变更工程对工期、造价的印象,作好索赔与反索赔工作;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有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坚持有理、有据、有度的原则,为今后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