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版《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与 2013 版相比,新增了以下内容:
标准性质和适用范围方面
标准性质变化:2013 版为强制性标准,2024 版降为推荐性标准。
适用范围调整:2024 版明确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的计价活动,使适用场景更加具体明确。
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选择与要求细化:新增第 3.4 节合同选择与要求,对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定义、责任归属、计价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如明确了单价合同总价包含完成合同工程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总价合同总价包含完成合同图纸及合同规范所要求的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等。
新增清标节:规定了清标程序及规则,招标人应在招标工程开标后、定标前进行清标,可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对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可就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算术误差、细微偏差、报价合理性等向投标人提出相关质疑,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澄清,清标澄清后作出修正的综合单价作为合同单价,可应用于合同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方面
计价依据变化:招标人可依据近期完成的同类工程造价、市场竞争合理投标单价、同类清单结算单价、市场价格等工程价格信息及造价资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可依据企业定额、工程造价数据、市场价格信息、装备及管理水平、成本消耗等编制投标报价。
明确三种计价方式:明确了单价计价、总价计价、费率计价三种计价方式,使计价方式更加多样化和明确。
其他方面
新增施工过程结算:新增施工过程结算内容,规定施工过程结算款的支付比例不宜低于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价款总额的 90%,且经发承包双方签署认可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应作为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
新增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新增第 3.8 节建筑信息模型应用,体现了对新技术在工程造价领域应用的重视和规范。
新增建筑工人工资费用:新增第 9.4 节建筑工人工资费用,强调了对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的管理和规范。
新增争议评审:新增第 11.2 节争议评审,为解决工程计价中的争议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