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通行做法,它反映的是工程的个别成本,而不是按定额的社会平均成本计价。从工程计价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工程量清单计价只须实现一个目标,即由市场形成造价,这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工程量清单将实体消耗量费用和措施费分离,使施工企业在投标中技术水平的竞争能够分别表现出来,可以充分发挥施工企业自主定价的能力,从而改变现有定额中有关束缚企业自主报价的限制。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工程造价管理而言,所受到的最大冲击将是工程价格的形成体系。所以,我们不得不引进并遵循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惯例,即由原来的投标单位根据图纸自编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改由招标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实物量)给投标单位报价,既顺应了国际通用的竞争性招投标方式,又较好地解决了“政府管理与激励市场竞争机制”二者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