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地处平原区,自然区划为Ⅳ1区,地势低洼,原地面标高在4米以下,地下水位标高0.7米。需修建一条二级公路,起始桩号为K0+000,按二级路标准横断面设置(路基宽为12m),荷载为汽—20,挂—100;路基最小填土高度1.2米,最大填土高度13米,平均填土高度2.8米;沿线均从取土坑取土,设计平均运距2.8公里;路基高超过8米处需设挡土墙(设计按8米计算),共需石方约300m3/km;路面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9m,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0cm二灰碎石+20cm石灰土结构。全线采用浆砌片石边沟及护坡,边沟为60×60×60cm的形式,护坡道平均宽度为1米,边沟及护坡均采用25cm厚浆砌片石砌筑;全线标线采用热喷涂,分隔带采用灌木及草皮绿化,标志采用国家标准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