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建筑施工工地随处可见,道路修补等市政工程更是屡见不鲜。在施工作业各环节中,一旦出现疏忽大意、疏于管理等现象,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

建筑工地人员混杂,流动性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数施工人员文化程度低,技术单一,不懂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缺乏安全意识。

施工人员随意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电源线敷设不规范,照明灯具离易燃可燃物较近,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等现象普遍存在。

部分电气焊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动火作业未经审批,作业现场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配备消防器材,未设置专人看护,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

建筑工地大量存放木料、油漆、油料、沥青、外墙保温材料等易燃、可燃物质,及焊接用的氢气瓶、氧气瓶、乙炔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许多临时建筑采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彩钢板建造,耐火等级低,且由于场地限制,人员住宿、建材存放以及食堂集中在一起,无明显分隔,甚至存在“三合一”现象。部分施工工地未设置临时水源和消防车道。

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要解决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必须加强管理,平时多下功夫,做好日常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一、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各施工岗位、区域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成立必要的义务消防队和安全组织,定期督促检查各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做好工地人员的岗前和日常消防宣传培训,使每一个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会报火警,能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二、严格火源、热源、电气线路管理

把好用火用电关。电气线路敷设要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业电工负责施工和管理。工地中的明火源应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做到人走火灭。尤其是要对电气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电气焊、切割。严禁施工人员施工作业中途离开。

三、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员工宿舍要单独设置,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线路,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要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施工现场要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施工负责人也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

四、加强对施工现场可燃物的管理

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各类物品要分类存放,特别是易燃易爆品要设立独立库房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