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

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

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

能依该条例出让其使用权。

        《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还规定,违反该条例的规定,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签订有

关征用土地协议的,其征用土地协议无效;在非法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以非法转让土地

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