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常见6大套路揭秘!
1同主体不明确
购房者签合同首先要弄明白跟谁签,如果这没弄明白,合同简直白签。有的项目开发者是一个公司,而投资方是另一个公司,而作为购房者要签的合同另一方是开发者。
tip:签约时要看看另一方签字的是不是法定代表人,有的持有法定代表人给的“授权委托书”也可以签,否则签字无效。
2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让签字
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通常情况下由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商议,内容主要涉及到房屋的交付问题。如果是开发商单方面提供的,一定要看清楚细则。因为有时签合同时,开发商同时拿出补充协议让签字,购房者没有准备就签了,仔细看发现补充协议都成免责条款了。
tip:最好自己找律师草拟一份补充协议,开发商会和购房者协商,最后达成一致。如果嫌麻烦,一定要细读开发商提供的每一条细则。
3提前缴纳费用
房地产行业对资金的周转要求很高,为了尽快的回笼资金,有可能在预售合同中或者是补充协议中将缴纳的费用列出来约定在什么时候交,但交的时间点明显比正常早。通常是物业管理费。
tip:预售协议和物业管理协议应区分开,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标准、收费情况没有确定,就要求缴纳费用,损害的是购房者的利益。
4模糊概念泛滥
举个例子,合同中有对未来发生的问题预估时,会写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最短时间就是模糊概念,谁也不知道最短是多久。对用材的描述用“较好”,而不直接点名牌子,出现纠纷也不好打赢官司。
tip:口说无凭,开发商的承诺要变成白纸黑字,涉及到时间、地点、材料的一定要清楚。
5以偏盖全
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tip:类似这样的为题,聊宅小编只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合同一定要细致,不过对于缺乏建筑建材方面知识的购房者可能有点困难,所以日常要多积累。
6处理结果不明确
合同中某些条款看起来是有利于购房者的,但实际上确实开发商最好的托词。例如,合同规定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事,而且是必须的语气,但并没有说明如果没有完成,会有怎样处理。
tip:合同中不能只有要求,而没有处理办法,要求要做到十分的细致,处理办法则要明确划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