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在工程验收以后要填写验收报告。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如何填写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如何填写
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内容有建设依据、工程概况、初验与试运行情况、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竣工结算概况、经济技术分析、投产准备工作情况、收尾工程的处理意见、对工程投产的初步意见、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二、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一)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制定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工程竣工验收组,制定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三)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需要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三、工程竣工验收要什么条件
(一)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五)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