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系统设计?
4.1.1 小区排水系统应采用生活排水与雨水分流制排水。(排水体制明确)
4.1.2 建筑物内下列情况下宜采用生活污水与生活废水分流的排水系统:
1 建筑物使用性质对卫生标准要求较高时;
2 生活废水量较大,且环卫部门要求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后才能排入城镇排水管道时;
3 生活废水需回收利用时。(注意管道位置)
4.1.3 下列建筑排水应单独排水至水处理或回收构筑物:
1 职工食堂、营业餐厅的厨房含有大量油脂的洗涤废水;
2 机械自动洗车台冲洗水;
3 含有大量致病菌,放射性元素超过排放标准的医院污水;
4 水温超过40℃的锅炉、水加热器等加热设备排水;
5 用作回用水水源的生活排水;
6 实验室有害有毒废水。(特殊污水,环评重点)
4.1.4 建筑物雨水管道应单独设置,雨水回收利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范》GB 50400执行。(规范衔接,注意技术参数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