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国家和社会对消防重视程度的提高,消防验收越来越严格。但由于对验收程序了解不够,或者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很多公司所施工的项目会因消防问题而延误交工,影响公司的效益和信誉。现对消防方面的工作程序进行总结以尽量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

消防报验正常程序包括消防产品复试、电检、消防检测、消防验收,期间涉及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方面,所以需要提前着手进行。一般施工较为顺利的工程消防检测验收时间为一个月左右,所以消防检测应至少要在正式报监督站前一个月开始进行,否则将影响到工程的竣工时间。 

1. 索要并执行建审意见

建筑工程开工后,向建设单位索要工程建审意见(建审意见包括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建审意见进行施工,建审意见要留好,以备消防工程检测验收时使用。建审意见要开工进场后马上索要,如甲方未办理,要有书面联系,以免在施工后出现结构或建筑(如消防疏散楼梯宽度、墙体材料等)等不符合消防规定的情况而形成死症。如果施工中有大型的变更,要重新报消防局进行建审。

2. 消防产品检测或复试

在消防产品订货之前,要首先确定产品是否经过消防局备案,未备案产品请勿使用,以免在验收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为更快的交工,消防产品报检可以与电气检测同时进行。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建设领域选用的消防产品质量要进行产品检测(按要求,消防产品检测应当在产品安装完毕现场取样送检,条件允许也可以在产品进场后直接抽检)。需进行检测的产品种类见本文后附表。

工程建设领域选用的消防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后,出具《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意见书》。

3. 电气检测

检测前需做好资料和实体两方面准备:

(1)资料方面:应提前准备好消防建审意见,各种电气方面的隐蔽验收,电气绝缘测试记录,运行记录,各种资料签字盖章必须齐全。电气系统图一套,有变更的要出具相关证明。

(2)工程实体方面:

a. 工程电源必须为正式电源,临时电不得作为电检电源。

b. 双电源的备用电源或发电机设备须正常启动运行。

c. 箱柜内各电气回路数、各回路型号、接线规格等均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特别是与设计相符,因为电检人员会在现场特别仔细地与系统图一一对照,有变更的一定要手续齐全,大型变更重新建审需再出具变更后建审意见。

d. 各插座相序要准确无误,漏保动作时间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e. 箱内压线要牢固、绝缘测试要符合要求,布线及电气排版要美观,电检人员将拍照留存。

f. 检测前,应将不少于30%的电气设备开启预热,时间不少于1小时。

检验合格后出具《XX省建筑电气防火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留好报告以备消防验收时使用。

4. 消防检测

消防检测前资料和实体方面准备工作包括:

(1)资料方面

a. 须提交表格申请消防材料检验,由消防局技术科现场抽检消防材料。

b. 出具合格的电检报告,消防设施建审意见,建筑装饰消防建审意见。

c. 必须提供正式消防水源,正式电气双电源。

d. 需建设单位证明消防水箱为专用水箱,消防水池要注明容积及有效容积。

(2)实体方面

a. 消火栓按钮、压力开关应有直接启泵功能。

b. 消火栓按钮按下后应有绿色回答灯。

c. 干式喷淋系统检测中心坚持增加空压机巡检,但济南地方设计一般不出现空压机,避免验收麻烦,会审时最好提出提前加上。

d. 干式喷淋系统末端放气阀在报警时24V联动打开放气减压。

e. 排烟风机各排烟风口应为排出方式不倒转且可吸附住A4纸张为标准。

f. 各防火阀(70℃、280℃)联动常开常闭关系一定要符合设计要求,这是必检项。

g. 各设备间电话分机摘机后须直呼消防控制室电话主机。

h. 车库内各防火分区卷帘门联动关系应为一步降底。车库出入口卷帘门没有联动关系。

i. 手动报警按钮按下后,该区域所有联动关系均应启动。

j. 火灾集中应急照明电源EPS控制的疏散照明平常可控,应急时应为常亮模式不可控制关闭。各设备房内照明应急时均为可控开启或关闭。

检测合格后出具《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留好报告以备消防验收时使用。

5. 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一般分两步,先由验收科初步验收;然后由验收科安排验收科、技术科、当地消防中队的消防车一起联合验收,联合验收内容包括喷淋水泵接合器试压、消火栓试射、联动试车试验、室外环形消防通道通行无障碍试验。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该提供的各项报表和材料:

(1)填写完整并盖章《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均盖章注明意见);

(2)《授权委托书》并应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3)《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各2份;

(4)《XX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份;

(5)《XX省建筑电气防火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份;

(6)《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意见书》及消防产品委托检验报告原件各1份;

(7)《施工单位统计表》(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复印件);

(8)《工程使用性质登记表》;

(9)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档案3份;

(10)竣工图纸或建筑工程图纸(建施、水施、设施、电施、装修)一套;

(11)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

(12)许可时限: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 正式报质量监督站验收

在各施工单位将施工记录表格汇总以后,报总包单位把关汇总,填写单位工程竣工申报表,统一报质量监督站申请验收。资料经过检查无误后监督站排出正式计划,到现场进行备案验收。

附表

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委托检验基数及取样数量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