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是建筑的一个大克星,每次地震都因为房屋建筑倒塌而夺走数以万计人的宝贵生命。为了抵御地震对房屋建筑的破坏,我国制定了许多关于建筑抗震的规范和标准,提出了抗震的基本设防目标,也就是采用了抗震设计的建筑要能够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抗震效果。也就是我们“建筑人”经常听到的“抗震设防三水准”,通俗说法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这里的“中震”就是指基本地震,也就是设防烈度地震,烈度是地震对建筑结构的影响,而不是震级,这里不要混淆。对于“三水准”,小编在这里再给大家叨咕一下。所谓“小震不坏”是指建筑结构在多遇地震也就是比设防烈度地震的约低一度半的地震作用下,建筑结构的所受的内力不能超过建筑的所能承受的极限承载力,还有就是建筑结构的弹性变形不能超过规范的限值,这个限值可以查询《抗规》,也就是能保障人的正常活动。所谓“中震可修”就是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建筑结构要有一定的变形能力,不能咔嚓的坏了,也就是不可修复的脆性破坏,从而具有一定延性,就是说房子不能像“砖头子”一样“咔嚓”坏了,而要像“金属”一样有点延展性,让人有反应的时间,从而保障人的安全和经济损失。最后的“大震不倒”是指在超过设防烈度的地震发生时,建筑不但要有足够的变形能力,而且其弹塑性变形不能超过规范限值,弹性变形就是可恢复的变形,塑性变形是不可恢复的变形。这里的“不倒塌”不一定是完全的不能倒,可以是有很大很大的变形,而快要倒了,就是“缓倒塌”。由此可见结构设计和施工的重大责任,关系到千万个生命的啊!
要想实现这个“三水准”目标,要有两个阶段去实现一个是承载力的验算阶段,另一个就是变形延段阶段。就是说不但建筑结构够强还要够韧性。要求蛮高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