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跨结构应从跨端一侧向另一侧、中间向两端或两端向中间的顺序进行吊装。多跨结构应先吊主跨、后吊副跨;当有多台起重机一起作业时,也可以多跨同时吊装。门式刚架钢结构应按立柱、连系梁、柱间支撑、吊车梁、屋架、檩条、屋面支撑、屋面板的 顺序进行安装。

  1、高层钢结构的安装应划分成多个流水作业段安装,流水段应以每节框架为单位。流水段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流水段内的最重构件应在吊装机械的起重能力范围内。

  (2)、起重设备的爬升高度应满足下节流水段内构件的起吊高度。

  (3)、每节流水段内的柱长度应根据工厂加工、运输堆放、现场吊装等因素确定,长度可以取2到3个楼层高度,分节位置应在梁层标高以上1.0米到1.3米处。

  (4)、钢结构流水段的划分应与混凝土结构施工相适应。

  (5)、每节流水段应根据结构特点和现场条件在平面上划分流水区进行施工。

  2、流水作业段内的构件吊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吊装可以采用整个流水段内先柱后梁,或局部先柱后梁的顺序;单柱不能长时间处于悬臂状态。

  (2)、钢楼板及压型金属板安装应与构件吊装进度同步。

  (3)、特殊流水段内的吊装顺序应按安装工艺确定,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3、高层钢结构的安装校正应依据基准柱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基准柱应能够控制高层钢结构的平面尺寸并便于其他钢柱的校正,应选择角柱为基准柱。

  (2)、钢柱校正应采用合适的测量仪器和校正工具。

  (3)、基准柱校正完毕后,再对其他钢柱进行校正。

  4、高层钢结构的楼层标高可以采用相对标高或设计标高进行控制,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当高层钢结构采用设计标高控制时,应以每节钢柱为单位进行柱标高调整,并应使每节钢柱的标高符合设计的要求。

  (2)、高层钢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和同一层内各节柱的柱顶高度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同一流水作业段、同一安装高度的一节柱,当各钢柱的全部构件安装、校正、连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应在从地面引放上一节柱的定位轴线。高层钢结构的安装应分析竖向压缩变形对结构的影响,并根据结构特点和影响程度来取预调安装标高、设置后连接构件等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