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不要向委托方负责的,向这种事甲方老板知道了很可能会炒掉其管理人员,监理无可奈何之下,应该由公司领导出面,直接找其委托方商谈。
对于这种情况也不用太过慌张,本身就很正常嘛,原因楼上的各位也说的很清楚了。作为我们监理还是要注意该做的工作一定要做,监理通知、联系单之类的该发就发,实在做不通工作可以先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最好是书面),涉及到大的原则问题该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定要报,避免自己稀里糊涂的就被埋了进去。
甲方和施工方走到一起,这是中国特色!因为中国的甲方大多不是出资者,项目建好后他又不是接管者,他们有特定的地位,一般能当上甲方的负责人都是有权、有势、有后台人的人,后台硬就青云直上,后台出事就会被抓出来!这一点民众是清楚的!
监理只有左右协调,保护好自己,尤其是文字的证据一定要留,一般业主只是口头说,不落到书面上。所以监理一定要擅于写书面材料,掌握书面的艺术。
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情况经常遇到。遇到原则问题,可以通过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不管建设单位是否回复,只要他们收到监理的发文就可以了。至少原则上的问题,建设单位如何解决是他们自己的事。
1、监理要注意方式方法,千万要对事,不要对人,不传讹造谣,不说小话。
2、遇到问题尽量采用书面方式交流,尤其是要利用会议,会议纪要上反映出来效果最好。
抓住这些人的心里,暗箱操作的人最清楚利害关系,利益己占,责任人担,遇事推诿,为避免这些行为:与会人员开会前先签到,下发纪要一定要及时,会议纪要表述要清清楚楚,条例分明,解决办法抓住关键点。
3、把遇到的问题尽量摆在桌面上商谈。
4、一定要把监理的正确意见表达清楚。
(在开监理例会、协调会中效果最好,书面文字、建议采用多印,多送,相关的管理领导都要给到)。
5、项目监理部要团结一致,遇事共同协商,管理层次清晰。
6、监理工作一定要勤勉、严谨,避免受人以柄。
总之要做到:“复杂的问题客观办”。
(1)施工单位内部矛盾
项目经理和挂靠包工头之间的矛盾:项目经理好担心挂靠包工头乱来,因为包工头只追求利润,反正骂都是骂项目经理,所以作为监理或负责任的甲方代表,一定要利用这点来挑起他们之间的矛盾,让他们互相消耗。
包工头和下面班组长或施工员的矛盾:在工地做的班组长或施工员都是老江湖,他们看见包工头那么好赚,是不会甘心就这样被包工头剥削的,他们会千方百计而又隐蔽地骗包工头,包括多签工时等,或者施工员千方百计要老包用自己的队伍,所以施工员之间又会有矛盾,所以付责任的监理或甲方代表可以充分利用这点,遇到质量问题,和项目经理讲,多发文,或开会上提出,造成舆论氛围某个班组不行,那么其他施工员就会打击不行的班组,从而换掉不行的施工班组。
施工员和材料员之间的矛盾:是人都知道材料员是个很肥的位置,一般都是亲信做,所以要知道真实的材料问题,就要挑起施工员和材料员的矛盾,因为施工员平时很辛苦施工,他一般会成肚子气没地方出,当他乱出气的时候就会乱爆黑幕。
(2)监理单位内部矛盾
总监或总监代表与监理员之间的矛盾:多数是总监或总监代表收黑钱,下面的监理员吃白果,所以作为监理员,要多汇报,让总监去决策,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一定要抛给总监去处理,别给总监推卸责任,这样,就逼得总监抓正来做。
监理行业目前是个发展时期,有的业主代表是临时工作,且工作也不规范,业主代表和施工单位的个别人为了个人得到好处,走到一起,监理很为难,在全国都是通病,做为一个监理第一要保护好自己,责任重于泰山;第二要保证结构安全,结构安全了其它的是次要问题,第三采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方式发挥监理的作用,限制工程质量下降的程度,最大程度的提高工程质量;第四可以求助于建设主管部门,常与建设主管部门沟通情况,争取得到建设主管部门的支持。第五可以通过监理例会等会议做思想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说明如果....将会有什么后果,让业主代表理解监理,站在监理一边来。
(3)建设单位内部矛盾
先说建设单位多为政府或国企部分,他们内部千方百计要争权夺利,互相打压。个个争着做大哥,所以要充分利用这点,千万别装b,要低调,有什么让他们慢慢斗吧。
再说建设单位多为私营企业部分,由于私营企业很实际,都请d老行专做甲方代表,那些人滑得很,老压榨施工单位,而又很会把责任推给监理。作为监理对于这种人一定要小心,什么事都要抓正来做,按规范来做,即使有甲方代表在场也千万别吃施工单位的饭,抓正来做,他们也拿你没办法,有些时候甚至可以发文给甲方,告诉他这是不对的,或者直接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质监站安监站。监不下去最多不和他验收,大家一拍两散。
监理这个较色更多的时候是处于甲方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夹层之间,要做好,看协调能力了,不吭不卑!不过做起来很难,看综合能力了。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本来就是两个关系比较近的主体,现在有了监理单位,主要是为了应付某些程序。再者,目前监理在起的作用是主要是管理工程质量呀!所以我认为,监理还是需要有原则的,该发监理通知就要发。当然,协调还是需要好好去努力的!
施工方与甲方走到一起,并不是只能干“坏”事,从合同角度上来看他们是合作方,对有些事情是可以相互协商的,因为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如果双方协商好了,从某些角度来看还有利于工程的开展。而受甲方委托的监理方,应从公正、公平、公开的角度严格履约监理合同赋于的责任和义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及投资进行严格的管理,严格要求施工方执行监理程序。
做为监理,一面是甲方一面是施工方,一定要把这两方面微妙关系搞清楚,有时要讲一些原则,不能让甲方代表和施工方走的太近,这对后期的验收结算不利,会给甲方造成损失,也会给自己制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