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行业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变革历史时期,特别是近几年来,相关的重大改革政策更是接连出台:
· 2018年9月,住建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删除了监理的要求。
· 2019年12月,住建部、发改委所下发的《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明确指出:自2020年3月1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
· 2020年3月,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社部共同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就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认定、日常管理、考试改革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其主要变化有:明确证书全国通用,证书分为三个专业,报考的门槛有所降低等。
· 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缩小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部分监理项目可不进行招标。
截止到今年4月底,已先后有XX、XX、XX、XX、XX、XX、XX 等省市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部分工程可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强制监理制度转变为全面市场化的进程不断加快。
监理改革方向如何,我们可以从住建部所印发的《建筑业十三五规划》、《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中窥得一斑:大力推进放管服、弱化监理资质、取消强制监理、大力培育高素质人才、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成为监理改革的主要内容。然而由于相关政策在细节处理和具体时间节点上并不明朗,也造成了广大监理从业者的迷茫和疑虑,以下影响监理发展的5个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将不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
问题一:监理的权责失衡问题日益严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指出:“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也指出:“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然而在现实中,监理的责权冲突日益严峻,监理在很多时候根本就没有能力有效发挥自身的作用,有的甚至被各方所联合辖制,沦落为附庸的角色,而与此同时监理身上所担责任也越来越重,往往是责大于权。
近些年来,因为工程安全事故监理受牵连的越来越多,监理入刑早已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对此,监理人心知肚明却又无力改变,这也是众多监理从业者选择退场的重要原因。
问题二:强制监理乃至监理资质存续问题
监理资质、强制监理制度是监理行业过往30余年快速发展的基石,近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加深,取消强制监理乃至全面取消监理资质的呼声日渐高涨,也一直都是监理从业者始终关注的焦点,结合国家“放管服”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以及招标代理等工程资质取消的相关经验,我们基本可以确定监理的全面市场化是大概率的事。
虽然短期内取消强制监理制度和监理资质的可能不是很大,原因有三:一是资质取消会加剧监理行业的乱象,造成行业的崩溃;二是会使得原本已十分严峻的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变得更加复杂;三是数量庞大的从业人员有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
但具体的规划和时间表迟迟未决,终究会让时刻神经紧绷的监理人心神不定。
问题三:监理的地位如何从尴尬中解放
监理本身要为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然而在现实中监理服务被局限十分严重,基本上只体现在施工阶段,甚至仅被局限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而且有更加边缘化的风险。
比如近些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施工单位开始自己组建有关机构来取代监理,有些建设单位虽然聘用了监理,但也是为了应付规定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直接同施工单位打交道,绕开了监理的监管。对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也是愿意听就听,不愿意听就置之脑后。
这样就会形成监理越来越边缘化、功利化和局限化的局面,逐渐动摇监理行业存在的根基。
问题四:监理收入待遇太低,留不住人
监理收入低是监理人吐槽最多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在于行业的专业价值得不到应有的体现,从而造成整体利润不高,形成了招不到优秀人才、留不住优秀人才的恶性循环。
而且近两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整体低迷和各种成本的不断上升,建筑市场的整体规模和利润增长在普遍下降,再加上监理取费本来就不高、入行的门槛较低、恶意竞争严重,很多监理企业甚至出现了不干等死、干了赔钱的极端情况。
解决监理行业收入低、待遇低的难题,除了要开放监理取费之外,还要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来不断加强监理的监管地位,从而不断吸引更加优秀的人才进入,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
问题五:全过程咨询是否适用于所有监理企业
引导监理开展全过程咨询是国家推进监理行业创新发展指导纲领的重要内容,自2018年5月推行全过程试点后(其中监理企业是主力),目前已经有近十个省市已先后出台了本省市的全过程咨询改革方案。
2019年3月份,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更是印发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明确指出要大力鼓励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全过程咨询虽是一条不错的监理转变之路,但在短期能否达到应有的效果我们只有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