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方回填前的准备

1、回填料的确定

本工程回填料主要利用本工程开挖料,工程师认为不合格的填筑料一律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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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准击实试验

土方回填料确定后,项目部质检员、抽样员邀请监理工程师共同在回填料场进行取样,抽取的土样应具有代表性,各个土层和性状的土都应包括。土样抽取后送工地实验室做标准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率下的最大干密度。通过实验作出土方回填料的最优含水率、最大干密度。根据合同技术条款回填土压实度D≥90%的要求,确定出施工中控制的最小干密度为,再查“含水量与干密度曲线图”确定合格干密度下的含水率区间。

3、现场碾压试验

标准击实试验完成后,即在施工现场安排碾压试验,碾压试验的目的:(1)、核查土料压实后是否能够达到设计压实干密度值;(2)、核查压实机具的性能是否满足施工要求;(3)、选定合理的施工压实参数:铺土厚度、土块限制粒径、含水量的适宜范围、压实方法和压实遍数;(4)、确定有关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碾压试验在标定的回填区域分别进行,不同的回填区域采用不同的压实机具:蛙夯夯实遍数从4遍开始用环刀法抽取试样,测定干密度值,达不到要求再夯实6遍、8遍测定直到合格;履带式推土机从第6遍开始测定,然后测定8遍、10遍,最后通过测定确定合适的碾压遍数、铺土厚度、土块限制粒径等参数。

4、施工前技术交底

土方回填前,由技术部向作业班组质检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将回填区域的划分、根据碾压试验确定的压实参数、施工方法等问题交代清楚。

二、施工部署

为适应主体建筑物的施工及满足建筑物回填需要达到的条件,按每100m左右为一填筑段,其填筑速度与建筑物施工速度相匹配,回填作业连续进行。土方回填时,采取两种方案进行,即堆土区一侧采用大型推土机送土到基坑,另一侧采用挖掘机装土,自卸汽车从一端绕运到位,做到两侧同时回填均匀上升。当土回填到箱涵顶部1m后,均采用大型推土机推土到位。

三、施工方法和程序

1施工程序:

2施工方法

2.1土方回填区域划分

2.2填筑方法

2.2.1 1区土方填筑:该部分土填筑面比较窄且深,呈倒三角断面,回填土料不能用推土机直接推土到位,采用在二级平台设挖掘机将土料倒到位,然后人工铺平,蛙夯夯实。

2.2.2 3区土方回填:当1区回填作业面宽度超过5m时进入3区回填,右侧土料直接由大型推土机推土到位,小型推土机平铺碾压;左侧土料由自由卸汽车绕运到位,小型推土机进行铺摊和碾压,此时右侧设4台D60大型推土机推土,2台74KW推土机铺土和碾压,左侧设5辆自卸汽车运土,1台D60推土机散土,2台74KW推土机铺土及碾压。建筑物两侧0.5m范围内,采用人工铺土,蛙夯夯实。

2.2.3 2区土方回填:该区域土方回填采用推土机推土及自卸汽车运土到建筑物边界时由挖掘机倒土到箱涵顶部,然后人工铺摊,人工夯实。当箱涵顶部土回填超过1m后,进入3区土方回填,此时,3区土回填均采用6台D60大型推土机推土到位,5台74KW推土机铺土碾压。

2.3 4区土方回填:表层0.3~0.5m厚种植土用自卸汽车运到位后,采用推土机摊铺,在地表层土回填后,按照工程师的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对地表设施恢复。

2.4 土方回填控制

土方回填过程中,根据试验确定的土料最佳含水量、摊铺厚度、碾压及夯实遍数,对填筑过程进行严格控制。推土机铺土时,对边坡处要进行开蹬处理,开蹬宽度按开挖边坡系数和铺土厚度计算确定。铺土厚度不允许超出经试验确定的铺土厚度。推土机碾压采用进退错距法,碾迹搭接宽度应大于10cm。人工夯实按每层20m一次性达到要求向前推进,在回填铺土及碾压和夯实时其推进方向与轴线平行。人工夯实与碾压结合处其重叠部位不应小于0.5m。对于碾压中出现的漏压及欠压部位以及碾压不到位的死角均采用人工夯实方法进行补救。分段碾压时接茬处应作成大于1:3的斜坡,碾压时碾迹应重叠0.5m,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在降雨前应及时压实作业面表层松土,并将作业面作成拱面或坡面以利排水,雨后应晾晒或对填土面的淤泥清除,合格后方可继续填筑。在整个回填过程中,设置专人保证观测仪器与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保护所埋设的仪器和测量标志的完好。

四、质量检查

1、填筑前,首先对回填段进行地形、剖面的测量复核,并把测量资料报送工程师复检。其次对测量后的基槽进行基础面的清理,然后报工程师进行回填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

2、土方填筑时,对填筑段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填筑中进行监督并密切配合工程师监督人员的工作。

3、在土方填筑过程中,根据工程师批准的土方填筑检测计划对每步土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把检测资料报送工程师并报请工程师进行抽检,复检合格并经批准后进行下步土的回填。

4、在堆土料场,不定期对土料的含水量进行检查,对于含水量较高的土料必须翻晒,待其含水量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回填。

5、在工程师检查后对不合格的回填土,彻底按工程师的指示进行返工、修理和补强。

6、土方填筑完工后,首先对工程全部填筑部位按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工程师进行验收。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安全生产监理方针:

督促承建商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安全监理目标

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监理组织保证体系,检查到位率100%,确保不发生由监理责任引起的死亡事故。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督促承建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奖罚办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项分包合同或协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检查安全交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审核承建商的安全专项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支模架、物料提升机、塔吊、基坑支护、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

(3)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因此,要督促承建商做到:

1)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

2)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3)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气焊)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卷扬机、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建管局认可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培训领取的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5)安全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要求,并作书面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登记、复查、销项制度,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有权责令停工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