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剪力墙结构施工图审查内容有哪些?

1、短肢剪力墙:当短肢剪力墙承受的倾覆力矩占结构底部总倾覆力矩的40%~50%时,为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简称短肢剪力墙结构。
根据JGJ3-2002第7.1.2条注,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当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虽为5~8,但墙肢两侧均与较强连梁(跨高比≤2.5,hb≥400)相连或有翼墙相连时(翼墙长度不小于8倍翼墙厚度),可不作为短肢剪力墙。
当整个结构体系界定为短肢剪力墙结构时,其结构体系应符合JGJ3-2002第7.1.2-1.2条的要求,其中的短肢剪力墙应符合第7.1.2-3~8条的要求。但结构体系未界定为短肢剪力墙结构时,其中的短肢剪力墙可不必满足上述要求。
2、按照JGJ3-2002第7.1.5条的要求,剪力墙墙肢的截面高度不宜大于8m。较长的剪力墙宜开设洞口,将其分为长度较为均匀的若干墙段,墙段之间宜用跨高比>6的弱连梁连接,每个独立墙段的总高度与其截面高度之比不应小于2(矮墙)。每个墙段宜设计成有连梁连接的双肢墙或多肢墙,以保证连梁的耗能作用。一、二级剪力墙的洞口连梁,跨高比不宜大于5,梁截面高度不宜小于400。
3、剪力墙墙肢与其平面外方向的楼面梁的连接,计算按刚接考虑时,应考虑梁传给剪力墙的弯矩,验算剪力墙平面外承载力,并应符合JGJ3-2002第7.1.7条的要求。梁高≤400的较小的楼面梁与剪力墙平面外连接时,可按铰接考虑。
4、不宜将楼面主梁支承在剪力墙连梁上,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止较大地震时连梁不发生脆性破坏的措施,如在连梁内设置型钢等。跨高比≥5且承托较大楼面梁的连梁,应按框架梁设计;一端与剪力墙顺接的梁不应按连梁输入计算。
5、B级高度的剪力墙结构不应开角窗。抗震设计时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时,高层剪力墙结构不宜开角窗,必须设置时应加强抗震措施,如:
1)剪力墙厚度不小于层高的1/15,且不小于180mm,角窗两侧墙肢沿全高设置约束边缘构件。角窗部位两侧长度接近时,角窗下的梁按双悬挑梁考虑;长度不同时,按长度大的支承在长度小的悬挑梁考虑。
2)转角窗房间的楼板宜适当加厚,不小于板跨的1/30及120mm,配筋适当加大,并配置双层双向拉通受力筋。当建筑不允许设连接角窗两侧墙体的梁时,可设宽度不小于1m的暗梁,此处的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50mm。
3)宜提高角窗两侧墙肢的抗震等级,并按提高后的抗震等级满足轴压比限值的要求。
4)尽量加大角窗梁的刚度。计算时,取梁扭转刚度折减系数为1。设防烈度为7度时,可参照以上的抗震措施进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