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日累计温度记录表填写要求有哪些?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
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a  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b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