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评价与等级划分条文说明
1、本细则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共 99 项,其中控制项 33 项、一般项 49 项、优选项 17 项。与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中的公共建筑(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共 83 项,其中控制项 26 项、一般项 43 项、
2 、优选项 14 项)相比,条文增加量不大,主要是针对超高层建筑的特点新增了一些条文 要求,并且根据条文执行难度情况合理分配在 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中。因此,在确定等级划分项数要求时,直接参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中公共建筑的要求,根据其项数要求比例计算确定了表 3.2.2。按照表 3.2.2 的要求对若干(6 个)项目进行了试评,结果与预期星级基本一致,说明表 3.2.2 难度设置基本合理。
3、 评价 时当某条文要求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等条件时 ,该条文可作为不参 评项,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 要求按原比例调整确定。设计阶段不参评的条文同样按此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