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筋砖砌体工程施工质量一般规定有哪些?

(1)砌筑砖砌体时除应满足配筋砌体工程外,尚应符合砖砌体工程的规定。砖应提前1~2d 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含水率宜为10%~15%。
(2)砌砖工程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3)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4)竖向灰缝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5)砖砌体施工时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6)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表面(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并在结合面处注入适量与混凝土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振捣时,应避免触碰墙体,严禁通过墙体传震。
(7)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0d,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20d 和150mm;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5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