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一般项目有哪些?

   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抽检数量:外墙按楼层(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且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子不应少于5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抽查1处。
    检验方法: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