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砌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管理合同;

(2)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班前检查制:各个工区对作业前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外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不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安全活动制,项目部每周组织全体工人建筑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6)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7)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与事故报告制;

(8)危险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可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9)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