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内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说明
1.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2.对于项次1与项次2及项次5中(3)网架结构挠度,施工单位检测时,监理(建设)单位已参与,且检测数量符合本表“抽检数量及检验方法”栏的要求,验收时不再额外检测,检查方式为核查项次1与项次2及项次5中(3)网架结构挠度的检测检验报告与记录。
3.对于项次2、3、4及项次5(不包括网架结构),除按规范GB50205的要求进行检测外,还应按本表“抽检数量及检验方法”栏的要求进行抽检并做好抽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