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和县矿产资源主要为建材非金属矿产,目前,全县有矿山企业50多家。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矿山规模小、采矿范围不尽合理、采矿权坐标漂移、无证开采、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建议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契机,并通过合理设置采矿权、严把各项关口、加强宣传、加强监督检查开采活动等措施来进一步搞好资源开发及管理工作。
1民和县矿产资源概况
1.1地质背景
民和县从大地构造单元上大致可以划分为3大块:县境北部,主要是湟水河以北地区为中祁连中间隆起带;县境中-东南部为民和中新生代断陷盆地;县境西南部属于拉脊山优地槽带。中祁连中间隆起带出露地层主要为元古界中深变质岩系,并有中酸性岩浆岩分布。民和中新生代断陷盆地,发育中、新生界陆相沉积岩系,中生界侏罗系零星出露于边缘地带。拉脊山优地槽带,出露地层主要为古生界,岩性主要有中基性火山岩、绿泥石片岩等,发育较大规模的中酸性侵入岩,偶见超基性侵入岩体。
1.2矿产资源概况
民和县矿产资源较丰富。截至2015年年底,县境内已发现矿产17种,有矿产地90多处。主要矿产有冶金用石英岩、水泥用大理岩、炼镁用及建筑用白云岩、石膏、砖瓦及水泥用黏土、建筑用砂石,建筑用石料类矿产、矿泉水、地下水等,还有岩金、煤矿点,铜多金属(铜、铅、镍等)、铁、锰矿化点,民和盆地还有油气显示。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的矿床(点)主要为建材非金属矿产,金属矿产、煤炭等只有矿点或矿化点。
1.3矿产分布
民和县矿产资源受大地构造单元的控制明显。县境内石英岩、大理岩、白云岩、建筑石料等矿产分布在中祁连中间隆起带,也就是主要分布在县境北部的北山乡、川口镇以及松树乡境内。石膏、砖瓦及水泥用黏土、建筑用砂石、煤、油气等分布于民和中新生代断陷盆地,即分布于县境中东部地区。金属矿床点、矿泉水、地下水等主要分布于拉脊山优地槽带,也就是在县境西南部的拉脊山区。
2矿产资源开发情况
目前,民和县开采的矿产除矿泉水和地下水外,均为建材非金属矿产。截至2015年底,民和县境内开采的矿种有:石英岩、水泥用大理岩、白云岩、石膏、建筑石料用花岗岩、建筑用砂、砖瓦用黏土、砖瓦用页岩、水泥用黏土、矿泉水和地下水等。金、煤等曾经开采,现已停采。2015年,全县有持证开采的矿山企业50家,其中,海东市国土资源局发证的有16家,省厅发证1家,县级发证的有33家。50家矿山企业中,除1家矿泉水外,其他均为非金属矿山,其中白云岩矿3家,水泥用大理岩矿2家,石膏矿2家,冶金用石英岩矿9家,建筑用砂11家,建筑石料8家,砖瓦用黏土13家,水泥用黏土1家。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民和县各矿种产量为:石英岩矿约1伊105t,水泥用大理岩矿约4伊105t,白云岩矿约1伊105t,石膏约2伊104t,建筑用砂在2.5伊105m3以上,建筑用石料在8伊104m3以上,砖瓦用黏土2伊105m3以上。
3民和县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矿山开采规模偏小
民和县持证开采的50多个矿山,仅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北山水泥用大理岩矿山达到中型规模,其余均为小型矿山,年开采规模普遍仅数万吨,很多甚至不足10000t。矿山缺乏规模效益。
3.2采矿权面积偏小
不少矿山采矿权面积偏小,特别是一些非金属矿山采矿权面积非常小,影响合法、规范地开采。民和县现有的17家非金属矿山(不包括砂石黏土矿)中,有12家矿山采矿权面积在20000m3以下,最小的采矿权面积仅1600m2。如此小的采矿权面积,无法保证不出现越界开采,也无法在采矿权范围以内形成合理、安全的开采台段。3.3采矿权范围坐标漂移情况较多民和县采矿权位置漂移问题,也就是实际采矿位置与采矿许可证上给定的坐标实地投放的位置不一致问题较普遍。2012年开展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后,大部分砂石黏土矿山的坐标漂移问题基本解决,但二类矿产多数矿山采矿权范围坐标漂移问题仍然存在。目前,民和县石英岩、白云岩、大理岩和石膏共18个开采点,至少有15个开采点实际采矿位置与采矿证上坐标范围不相符,一般漂移距离在200m左右,最远的漂移距离达1800m。3.4有些矿山开采不规范,安全隐患较大有些矿山由于矿山规模小、企业实力不足等原因,开采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小型非金属矿山,开采台段高度大、开采边坡陡峻,矿山生产安全隐患较大。3.5存在无证开采现象目前,民和县开采矿山有60多处,但持证开采的是50多家,10多处开采点是无证开采。无证开采的主要是砖瓦黏土和砂石矿。
4民和县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
民和县矿产资源开发出现诸多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开发方(投资人)、管理方(主要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第三方(勘查、设计等有关单位)均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从开发方来说,主要原因有:对有关管理规定不知晓、法制意识淡漠、缺乏安全、环保意识等,最重要的是不想多花费用。如造成有些矿点无证开采的主要原因,就是很多开发者完全不懂国家的有关管理规定,法律意识淡漠,认为砂子石头在自家的地里,有市场需要想挖就挖。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利益驱使,不想在办证、安全、环保等方面投入资金。从管理方来说,有对国家的有关管理规定掌握和理解不够清楚、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文件精神宣传不够、相关管理力度不够,执行力不强等。另外,也存在有些管理者技术水平较低,办证手续繁杂、收费种类繁多等问题。例如,在技术方面,管理者如果不明白采矿权设置究竟是不是合理、采矿权范围究竟有没有漂移或者为什么漂移等问题,假如第三方提供了不合理的或者错误的范围,自然办证结果也就有问题;又如,假如管理者不清楚矿山在什么状态下是安全的,什么情况下是危险的,自然难以发现不安全因素。办证手续繁杂、办证周期长、收费多也是造成无证开采问题的原因。例如,大多数无证开采的砂石黏土矿点,实际上在《民和县砂石土类矿产矿业权设置方案》中已经设置采矿权,但由于手续繁杂,多年时间难以办好采矿权,有的人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干脆放弃了办证而选择无证开采。也存在有些投资者为了减少办证手续费开支而有意选择无证开采的。从第三方(勘查、设计等有关单位)来说,也存在对国家的有关管理规定掌握和理解不够清楚,在地质、测绘、开采、安全、环境等方面技术素养不够,有关规范标准掌握和理解不到位等问题。在地质工作、开采方案、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矿业权设置方案等技术文件的编制中,有些第三方只是以办证为目标,没有认真研究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造成大量采矿权过小、范围不合理、位置漂移等问题。
5对民和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建议
1)抓好民和县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以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为契机,解决采矿权范围坐标漂移、采矿权面积偏小以及开采规模偏小等问题。合理设置采矿权,关闭开采技术落后、资源利用水平差、矿山地质环境差的零散小型矿山;整合矿体相连,开采系统可以统一的小型矿山;调整、扩大资源条件好、开采技术先进、矿山地质环境良好的小型矿山的采矿权范围和开采能力。
2)严把准入条件关。各类矿产采矿权设置及采矿许可证发放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划的准入条件,新设矿采矿权必须在矿山地质简测或地质勘查工作基础上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开发利用方案、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确保安全、合理地开采矿产资源,有效遏制矿产资源的浪费,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及治理恢复工作。
3)把好技术资料关。对第三方提供的地质简测、开发利用方案、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等,建议从单纯的会议审查,改为请内行专家实地观察基础上的审查,确保基础的可靠性。
4)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矿山,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及时办理有关采矿手续。
5)严把年度检查工作。每年1~3月份对采矿权进行年度检查,检查是否持有效采矿权,是否按有关开采方案进行开采,是否缴纳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有关费用,是否存在违法开采,是否存在非法转让、买卖、出租等形式。通过年度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补交材料的补交材料,严把年检质量关,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
6)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安全生产月和12.4法制日等,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现场解答等形式,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广大群众中广泛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平时矿山动态巡查等工作中,给矿山企业及相关人员经常性地宣讲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矿山企业及相关人员对矿产资源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促进有关人员自觉遵法守法。
7)成立县联合执法检查组,进一步加强对矿山的动态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开采行为采取处罚、拆除设备、移交公检法处置等强有力的制止措施。
6结语
综合民和县矿产资源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建议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契机,并通过合理设置采矿权、严把各项关口、加强宣传、加强监督检查开采活动等措施,进一步搞好资源开发及管理工作。